关于编制2024年零星采购办公设备、科研设备、家具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5   浏览次数:86

关于编制2024年零星采购办公设备、科研设备、家具计划的通知


各部门、院(系):

依据《亳州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实施办法》和学院2024年度财务预算,请各单位根据2024年度预算,做好2024年度采购办公设备、家具、科研设备计划编制工作。

一、编制范围

编制的范围为:各教学院系及职能部门拟采购的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各教职员工用教科研人才经费拟采购的教科研用设备。

二、编制要求

(一)政策依据

配备标准依据亳州市财政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亳州市市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财国资[2014]40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新购原则

1.设备家具的添置原则上是因行政管理人员增加,或者新进行政管理人员必须添置,或者使用的设备家具超过使用年限,确实不能再继续使用,或者因工作业务开展,必须添置的。

2.设备家具在正常使用年限内,不得重复采购同类型货物,如张某名下已经有打印机,5年内不允许再采购其他各类型打印机;如王某名下已经有办公桌椅,10年内不允许再采购办公桌椅。设备家具已经超过使用年限,能用则继续使用。

(三)采购总量控制

实行一次申请、预算财力和资产管理双线控制的原则,采购预算占用各项目切块预算。即,财务处首先下达采购预算控制数,各部门院系申报采购预算明细,后勤与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科按照资产管理办法审核是否同意在预算控制数内采购资产。最后财务处根据审核结果将采购预算纳入2024年预算。

三、报送程序要求

1.财务处按照2024年财力及2023年执行数下达控制数

财务处根据学院2024年财力情况及2023年采购预算执行数,确定2024年各类经费采购总量并反馈至各项目经费管理部门。

2.使用“教育教学运转项目”采购办公设备、家具的

以部门、院系为单位填写附件1《亳州学院2024年教育教学运转项目采购设备家具汇总表》,签字盖章报后勤与保卫处招标服务中心审核、汇总。招标服务中心报后勤与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科审核。

严控利用各类办公经费超标准、超品目采购设备家具,确须采购的,另附附件2《亳州学院采购特殊需要的设备家具审批表》。

3.使用“教科研人才项目经费”采购办公设备、家具的

以项目负责人作为申请人,报送附件3《亳州学院2024年质量工程项目、拔尖人才项目经费采购设备家具申请表》和附件4《亳州学院2024年科研项目经费采购设备家具申请表》到项目经费管理部门审核、汇总,项目经费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后报后勤与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科审核。

  1. 确定采购明细

后勤与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科将审核结果反馈至财务处,确定采购明细。

四、报送注意事项

1.后勤与保卫处和财务处不接收个人申请。

3.因政策等变化,导致无法采购的,按政策执行。

五、时间要求

2023128日下午5时前各项目经费管理部门汇总完毕,交后勤与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科(纸质和电子),逾期不予受理。为提高效率,简化程序,不再印发纸质文件,请访问后勤与保卫处网站下载。

六、联络

教务处:曹帅,电话:5367057

发展规划与科研处:夏士林,电话:3032719

人事处:朱明,电话:5337034

财务处:贾滨,电话:5367176

后勤与保卫处:卢胜德,5309937  杨宏宇,3037560


附件:

附1:教育教学运转项目零星采购设备家具申请汇总表.xlsx

附2:亳州学院采购特殊需要的设备家具审批表.docx

附3:质量工程项目、拔尖人才项目零星采购设备家具申请汇总表.xlsx

附4:科研项目零星采购设备家具申请表.xlsx

附5:财国资[2014]400号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pdf


                        后勤与保卫处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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