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学院举行“宪法晨读”活动

文章出处:宣传部作者:发布时间:2019-12-02浏览次数:605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12月2日早晨,亳州学院在升旗仪式后举行了“宪法晨读”活动。

外语系党总支书记谢英剑领读宪法部分内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外语系辅导员和300余名大学生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