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出处:作者:发布时间:2013-06-08浏览次数:42

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引导我校广大学生努力学习,推动我校校风、学风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2―2013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二、评选对象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是非毕业班学生。

2.先进班集体评选对象是2012-2013学年度所有班集体。 

三、评选比例和名额

1.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的评选名额占全校学生总数的10%。中文与传媒系114名;理化系88名;外语系87名;艺术系135名;基础教学部152名。

2.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名额占班级学生干部总数的15%,每班不超过3人。中文与传媒系69名;理化系75名;外语系66名;艺术系108名;基础教学部99名。

3.先进班集体 

先进班集体为全校班级总数的10%。中文与传媒系3个;理化系3个;外语系3个;艺术系4个;基础教学部4个。

四、评选标准

(一)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参见 《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先进个人评选方案》、《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实施细则》(校学字〔2012〕66号)。

(二) 先进班集体

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参见《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先进班集体评选方案》、《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先进班集体评选实施细则》(校学字〔2012〕15号)。

五、评选程序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由班级成立评议组,评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系(部)评选领导小组对候选人名单进行考评、资格初审,产生等额学生先进个人候选人;系(部)报校学生处审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批准。

2.先进班集体

系(部)评选领导小组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在系(部)内公示;系(部)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推荐班级和材料报学生处进行审核;学生处评审后,在学生处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批准。

六、评选时间安排

1.913日前,班级、系(部)进行学生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

2.913日前,各系(部)把《亳州师专学生先进个人汇总表》纸质版(需加盖印章)和电子版、《亳州师专学生先进个人登记表》交到学生处。

3.913日前,各系(部)把《亳州师专先进班集体汇总表》纸质版(需加盖印章)和电子版、《亳州师专先进班集体推荐表》交到学生处。

七、奖励

学生先进个人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先进班集体,由学校颁发先进班集体荣誉证书,奖励班级200元,奖励辅导员400元

八、评选要求

1.在评选工作中,各系(部)要坚持条件,严格把关,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增强评选工作透明度;系(部)评选要经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

2.按期进行评选,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按照数额要求评选,超标退回系(部)。

 

    附件:1.亳州师专学生先进个人汇总表

          2.亳州师专学生先进个人登记表

          3.亳州师专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4.亳州师专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3年6月8日

附件:1.亳州师专学生先进个人汇总表.xls

附件2:亳州师专学生先进个人登记表正面.xls

附件2:亳州师专学生先进个人登记表背面.xls

附件3:亳州师专先进班集体汇总表.xls

附件4:亳州师专先进班集体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