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报名工作的通知

文章出处:作者:发布时间:2013-09-25浏览次数:40

     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5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统考工种技术业务笔试于2013年11月16日上午8:30―10:30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中央驻皖机关事业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编制内在职工勤人员。
  二、工种范围
  按考核组织形式,工种范围分为统考工种和非统考工种两类(详见附件1)。
  三、技术等级考核申报条件
  (一)初次考核申报条件
  2010年1月1日以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可按以下申报条件参加相应等级考核:
  1.工作满2年并在转正定级后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年的,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2.工作满15年并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或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0年的,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3.工作满25年并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5年或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0年的,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二)晋级考核申报条件
  已取得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参加晋级考核:
  1.工作满10年,并在本工种初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个考核合格年度的初级工,可申报晋升中级工考核。
  2.工作满20年(或在本工种工作满15年),并在本工种中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个考核合格年度的中级工,可申报晋升高级工考核。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现仍在同工种岗位工作的工勤人员申报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年限或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可放宽3年,且不受考核合格年限的限制。
  (1)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个人前5名;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
  (3)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或技术能手称号并保持荣誉的;
  申报晋级考核,上述成绩应是在现等级工勤技能岗位上取得的。
  4.复员退伍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工勤人员,首次确定技术等级后申报晋升高一级技术等级,须符合技术工种等级年限条件,可不受5个考核合格年度限制。
  四、技师考评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技术技能水平,业绩良好。
  (二)在技术工种岗位工作满25年,且在本工种高级工岗位工作满5年(或兑现高级工工资满5年),现仍在本工种高级工岗位工作的。
  (三)在高级工工勤技能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的,申报条件适当放宽。
  1.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个人前5名,或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的,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或技术能手称号并保持荣誉的,申报条件放宽工作年限5年。
  2.在全省行业(系统)技术比赛中获一等奖,或获市级劳动模范或技术能手称号并保持荣誉的,申报条件放宽工作年限2年。
  五、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技术业务,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试题按工种、级别分别命制,命题范围不超出考核纲要范围。
  六、报名工作
  (一)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于9月27日前到学校组织人事部2007室报名。报名时须填写相关申报表(表格样式见皖人社秘〔2013〕250号附件2、附件4),交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4张。
  (二)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统考工种技术业务笔试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9月29―30日和10月8―10日(每天8: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七、考试费用
  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统考工种技术业务笔试按《安徽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函〔2013〕166号)执行,即:报名费每人10元、技术业务笔试每人30元。
 
附件:1.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种范围
         2.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表
         3.技术等级考核报名汇总表
         4.技师考评申报表
         5.技师考评报名汇总表
         6.非统考工种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实施方案(式样)
         7.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   评收费标准的函
         8.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