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优惠政策促进我校大学生就业

文章出处:作者:发布时间:2006-05-23浏览次数:201

2006年4月14日,中共亳州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亳发〔2006〕7号)的文件,其中专门提出:“‘十一五’时期,每年按30%的比例择优选聘亳州师专应届毕业生(每年总额控制在320人),充实县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
 
亳州师专是亳州市唯一的一所师范类高校,同时又是一所极为年轻的高校,她主要肩负着为皖北地区培养合格中小学教师的任务,为了留住人才,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发展,也为了在大学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形势下,缓解亳州师专毕业生就业压力,亳州市委市政府着眼于长远,把教育放在优先位置建设和发展,在多方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上述优惠政策。
这一政策的提出,不仅是政府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次新突破,更体现了亳州市委、市政府对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全校广大毕业生都为这一优惠性举措所鼓舞,纷纷表示一定会更加努力的学习,争取以优异的成绩获取这样一个难得的就业机会!
 
                 (亳州师专办公室  王翔宇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