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亳州学院2022年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发展规划与科研处发布时间:2023-02-07浏览次数:322

各院系各部门:

充分调动学校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鼓励教职工提升科研学术水平,根据《亳州学院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暂行办法》(校科研〔202111)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亳州学院2022年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请各单位组织教职工积极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参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且第一署名单位为“亳州学院”。学术论文通讯作者视同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亳州学院”。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都为亳州学院的,只有一人可申报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

2.参评学术论文须是2022年在三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的本学科学术论文,以及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经济日报》和《安徽日报》上发表的理论性文章。

3.凡属下列情况者不能申报:

1)工作总结、实验报告、调查报告、一般性综述、资料汇编和国内外科技动态介绍等;

2)著作权存在争议的学术论文;

3)涉及国家机密的学术论文。

二、评选标准及奖惩

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推行同行专家评议制度。同行专家根据学术论文的创新水平、学术价值以及学术规范等评价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优秀学术论文等级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原则上三类论文不评定为一等奖。

获评优秀学术论文,由学校给予奖励。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学术论文分别按照2万元/篇、1万元/篇、0.5万元/篇的标准给予奖励。

对于弄虚作假、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奖的,一经查实,即撤销有关奖励,追回奖金,并按《亳州学院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管理办法》(院科研〔20189号)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申报要求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术论文,须由作者向所在单位提交《2022年度亳州学院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见附件1),同时提交论文完整版权页(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等)电子版材料(PDF)和纸质版材料。二类及以上论文需要提交国家一级科技查新咨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原件)

2.各单位根据《亳州学院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暂行办法对本单位的学术论文进行初审和推荐。汇总《亳州学院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

    以上材料由各单位2023228统一报送至发展规划与科研处205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zxykyc2007@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特别提醒:

1.个人申报材料发展规划与科研处不予受理;

2.高层次引进人才申报科研奖励,需提交该项成果不作为考核期内科研工作量的声明,且加盖校人事处公章。

联系人:赵老师  0558-3037561

 

    附件:1.2022年度亳州学院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xlsx

                    2.《亳州学院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暂行办法》(校科研〔2021〕11号).pdf

 

 

亳州学院发展规划与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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