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协同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展规划与科研处发布时间:2022-04-07浏览次数:179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开展高水平、有组织的科研创新,推动我省高校融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聚焦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协同创新,力争实现一批标志性创新成果,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协同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2]3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度高校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协同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各普通本科高校(由省属本科高校牵头申报,或由省属本科高校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或合肥工业大学联合牵头申报)。

二、申报原则

各高校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重点围绕人工智能、能源和大健康领域,聚焦科技前沿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院和大健康研究院开展联合攻关。项目立项采取“揭榜挂帅”、竞争择优原则,谁能干就让谁干。鼓励支持省属高校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联合牵头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高峰学科带头人及其团队成员牵头担任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良好;申请当年不超过57周岁。

2.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省内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科学问题或关键技术,集中力量,协同攻关。每个项目协同高校原则上不少于2所, 其中省属高校不少于1所。

3.作为项目主持人正在承担安徽高校协同创新项目的人员不得主持申报(已到期并按要求提交结题报告的项目除外)。

四、申报要求及材料报送

1.主申报项目原则上应符合《安徽省高校协同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有关要求。

2.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

3.每个项目立项经费100万元左右,其中50%经费由省教育厅下达至项目牵头省属高校,50%经费在相关研究院设立项目经费账户。

4.项目牵头申报高校应与所有协同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协议内容应包含研究内容及任务分工、合作机制、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等。

5.各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填写《安徽省高校协同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2)318日前登陆安徽省高校科研平台线上服务大厅(http://srp.ahjzu.edu.cn)上传申报材料。

6.待学校审核后,各项目负责人于321日前在线打印《安徽省高校协同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4至发展规划与科研处王远远老师处,同时提交《安徽省高校协同创新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至邮箱1937054393@qq.com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高校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协同创新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安徽省高校协同创新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安徽省高校协同创新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发展规划与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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