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固定资产盘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9   浏览次数:33

各部门、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全面真实反映学校固定资产存量的变动情况,确保账、卡、物一致,顺利完成资产上划省管工作,根据《亳州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校20201号)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组,具体负责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整改工作。

  长:张伟伟

副组长:熊文强 赵立春

  员:卢胜德 安琪儿 熊明明 卢沙沙

(二)各部门、各院系成立盘点工作小组,由部门负责人、院(系)院长(主任)担任组长,小组成员2-5人。

二、盘点的基准日及范围

(一)盘点基准日

2023年12月31日。

(二)盘点范围

全校所有固定资产。

三、工作内容

为确保固定资产盘点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到人,本次资产盘点继续使用久其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线上资产盘点,由各部门、各院系依据盘点数据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对、查实。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核实资产系统信息,实物使用人、部门、地址发生变动,系统须同步修改,保证账实相符。

(二)粘贴资产标签,做到物卡一致,不能粘贴资产标签的资产需建立资产台账。

(三)统计盘盈、盘亏资产。做到信息准确,责任明确。

四、方法步骤

固定资产盘点工作从2023年12月20日开始,2024年2月28日前全部完成,分自查盘点、检查复盘、问题整改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盘点(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月10日)

1、各部门、各院(系)要依据久其资产管理平台数据,及时处理资产信息变更,做好人员变动后固定资产的收缴、清退和调账工作;对未粘贴标签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员到国有资产管理科统一补打标签,并粘贴到相应资产的显著位置。

2、利用久其资产管理平台“盘点管理”模块,采取以物对卡、以卡对账、逐一查对的方式,主要核对固定资产的账、卡、物、人是否一致,固定资产标签粘贴是否规范以及资产的完整情况等,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3、各部门、各院(系)根据资产盘点情况在久其资产管理系统操作完成盘点方案,填报盘盈表,并形成固定资产盘点报告报后勤与保卫处。

(二)检查复盘(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20日)

由学校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组牵头,对照各部门、院系上报的固定资产盘点报告进行现场复核。

(三)问题整改(2024年1月21日~2024年2月28日)

后勤与保卫处对各部门、各院(系)固定资产盘点结果进行汇总审核,结合现场检查复盘发现的问题,形成全校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报告,并提交学校审议,形成整改意见,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负责人、各院(系)院长(主任)为本单位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年度资产盘点工作,不回避矛盾,不积累问题,切实将年度资产盘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学校国有资产高效使用、安全完整。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各院(系)资产盘点工作小组要在具体工作中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动员和解释工作,精心部署,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此次资产盘点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开展工作,按时完成资产盘点核查,做到账、卡、物、人一致,不重不漏,切实摸清“家底”,确保资产盘点工作按时完成,数据结果真实、可靠。

(三)严肃纪律。各部门、各院(系)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准确、及时填报有关表格,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报送学校资产盘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瞒报、虚报和漏报,否则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四)认真总结分析,确保工作实效。各部门、各院(系)要对资产盘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形成固定资产盘点分析报告,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分析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连同资产盘点相关材料于2024年1月10日下班前报送国有资产管理科。联系人:卢胜德,联系电话:0558-5309937。

 

附件:附件1、2、3.docx

 亳州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固定资产盘点的通知.pdf

                                   亳州学院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组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