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与传媒系开展校外采访实践活动

作者:吴童发布时间:2016-03-16浏览次数:51

        3月15日下午,中文与传媒系14级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在任课教师王文静的带领下,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这个主题到校外开展新闻采写实践活动。


        此次采访共分为七个小组,针对消费者在日常商品买卖过程中经常发生的维权问题进行采访。在采访中,同学们发现大多数人的维权意识并不高,他们认为商品的好坏与自身的利益并无直接关系,只要不是自己买的产品有问题就行了。还有一些市民反映,在利益受到损害时,不知道到哪里投诉,也不知道通过何种渠道维护自己的利益。他们表示希望相关机构能够加大宣传力度,增加维权地点。
        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第三小组采访了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科科长金雷。他说:“3月15日,市工商局联合三大电信、国家电网和保险公司等行业在魏武广场开展消费者维权科普宣传活动,并投入十几万在人口密集区域安放维权宣传的广告牌以加强宣传”。
        针对消费者网络购物遇到的种种侵权行为,金雷说:“新《消法》的实施让消费者的权利更加充实。网络购物有了反悔权,找不到经营者,电商交易平台先赔偿。当快递收到不及时或者丢失,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维权热线进行维权。”
        针对当下消费者关心的假冒伪劣商品如何处置的问题,金雷也给予了详细的解答。金雷表示:“商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或者不符合有关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功能的均被销毁。商品若无危害且能使用的将进行再利用。积极倡导环保主义。”
       消费者放弃维权实际上造成了一种“双输”的局面。这也是近年来,加大科普宣传的目的之所在。金雷也通过这次采访提醒消费者:选购商品要考虑选择信誉良好、服务有保障的商家,最好是多走多看,货比三家,仔细挑选,注意不要购买三无产品;要注意索取购物票据、保修单等,并妥善保存,以便发生纠纷时举证。
        采访结束后,同学们表示,本次校外采访不仅提升了自己的新闻采写基本功,同时也增强了对自身权益保护的意识:消费者维权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消费权益人人都应具备,相关法律也应加强,只有两者结合才能营造和谐良好的消费环境。
        中文与传媒系向来重视培养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和技能操作水平,在系部领导的精心部署和统一安排下,每学期都会安排相关专业学生开展系列校外实训活动。这样的实训活动不仅体现了中文与传媒系实践育人的宗旨,同时也创新了教学考核模式,检测了中文与传媒系学生的基本功底和专业技能水平,为同学们顺利走向专业技术岗位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