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1届毕业实习计划

作者:发布时间:2010-12-26浏览次数:37

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1届毕业生实习工作计划
校教字(2010)22号
 
实习是高等学校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培养专业人才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至关重要,是实现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证。为切实做好我校2011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实习使学生加强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训练,巩固专业思想,拓宽专业知识面,培养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将来从事本专业工作奠定基础。
二、教育实习的组织、分组与有关要求
1.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教务处和各系部、有关部门共同做好2011届毕业生实习工作。
2.分工:在实习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教务处负责制定实习计划和落实检查等,各系部具体负责实习的落实,宣传部门负责实习的宣传报道,后勤部门负责实习的后勤保障,财务部门负责实习的财务保障,学生处(保卫)负责实习的安全及床铺保障等,图书馆负责实习的图书资料保障等。
3.实习形式:我校2011届毕业生共有1018人参加实习,其中语文教育专业149人,英语教育专业205人,数学教育专业74人,现代教育技术专业36人,计算机教育专业28人,音乐教育专业20人,美术教育专业20人,应用英语专业123人,汉语专业102人,文秘专业60人,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82人,环境艺术设计专业28人,会计电算化专业37人,商务英语54人。本次实习实行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形式(个人自愿)。对分散自主实习的学生,按《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非师范学生专业实习管理规定》执行。
4.实习点:对要求集中实习的,各系联系实习点并分点负责;各系要统筹协作,合理搭配不同专业、特长的实习生,确定好队长和实习小组长。
三、实习时间及日程
(一)校内准备阶段(2010年12月13日—12月30日)(不停课)
1、召开实习指导委员会会议,安排有关实习工作。
2、各系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专业实习计划,确定实习的内容、时间、方式和考核办法。各系部在实习前将实习计划报送教务处备案。实习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
3、各系根据专业特点,本着专业基本对口,能完成实习任务并保证实习质量的原则,联系、落实专业实习基地(单位),妥善安排实习后勤工作。
4、选派思想政治好、业务素质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作为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按1:30的师生比配备。各系组织观看我校优秀毕业生实习录像。各系聘请校外有关专家或专业人士,对实习生进行实习前的指导和培训。
5、教育实习:对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各系分配实习试讲指导教师;实习生在指导教师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备课、试讲;未经试讲或试讲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实习单位实习,实习成绩为不及格。
6、学校、各系举办实习生“未来教师”课堂教学技能竞赛等活动。
7、各系部落实好集中实习点(包括交通、安全、容纳实习生人数、食宿条件、实习单位的实习条件和工作安排等),并将集中实习生和指导教师分实习点分组名单于12月30日前报教务处。
8、认真做好实习前的组织动员工作,对学生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
9、坚持“四不准”原则:没有专业实习计划不准实习;没有专业实习大纲不准实习;实习地点不落实不准实习;准备工作未做好不准实习。
(二)实习阶段(2011年3月14日—5月20日)
师范类实习执行《亳州师专教育实习规定(修订)》的有关规定,非师范类实习执行《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非师范学生专业实习暂行规定》,各自完成实习任务。
(三)总结阶段(5月23日—5月27日)
实习生回校上课,进行实习工作总结。
1、个人总结全部写成论文(各系部可以把学生的实习论文和毕业论文创作结合一起,按《亳州师专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修订)》标准执行),题目自拟。论文的字数在3000字以上。
2、各系撰写实习总结,每位实习指导教师撰写指导实习总结报告,于2011年6月1日前交教务处。凡是无实习总结报告的指导教师,不予核计工作量等。
3、评定实习成绩,选出实习成绩优秀者(占实习学生20%以内)。
4、收集实习材料,以班级为单位送交系部。
5、以系部为单位,于2011年6月1日前将“实习生成绩评定表”(指导教师评出实习成绩、系部评定成绩并加盖印章)、实习论文(毕业论文)等交教务处。
四、实习的内容及任务
1、教育实习:执行《亳州师专教育实习规定(修订)》的有关规定。
2、非教育实习:执行《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非师范学生专业实习暂行规定》的要求。
五、实习考核
1、按照专业实习大纲要求,学生必须认真完成实习全部任务,考核方式由各系部确定。
2、实习成绩的评定,由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期间的实习态度、思想表现、操作技能、作业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实行四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优秀率一般控制在20%以内。
优秀:按实习计划要求全部完成了实习任务,实习作业有丰富的实际材料并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能运用相关理论对实际问题加以深入的分析;无违纪现象。
良好:按实习计划要求,完成了实习任务,实习作业比较系统地总结了实习内容;无违纪现象。
及格:基本上达到实习计划的要求,实习作业有主要的实习材料,内容基本正确。
不及格:实习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不及格:(1)未达到实习计划的基本要求;(2)实习作业文理不通,逻辑紊乱,分析有原则性错误;(3)缺勤三分之一以上(含请假);(4)严重违反纪律。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得正常毕业。
3、专业实习考核不及格者,允许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补做,补做实习只限一次,所需费用由本人自理。
六、对实习生的要求
1、遵守我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缺席。有事要履行请假手续。
2、听从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谦虚好学,尊敬老师,认真完成专业实习各项任务。
3、注意人身安全,实习生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因违反纪律或安全规则对学生造成人身伤害。
4、爱护实习设备,保持实习场地清洁卫生,在完成实习任务的前提下,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注意处理好与实习单位的关系。对违反实习单位规章纪律,造成一定影响的,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实习结束后,学生将实习材料送交实习指导教师评定,其中实习总结应不少于3000字。
6、非师范专业学生,如果要参加师范专业的教育实习(需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同学必须参加教育实习),应编入师范专业组织实习,执行《亳州师专教育实习规定》的有关规定。
七、指导教师职责
1、深刻领会教学大纲要求,熟悉设备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大纲要求进行指导,熟练回答学生的提问。
2、以身作则,坚守岗位,关心学生,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教学规章制度,负责学生的实习指导和安全工作。
3、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专业实习大纲,介绍专业实习计划、实习目的和要求,指导学生完成实习作业和实习总结。
4、发挥主导作用,组织学生进行见习、参观及实习活动,检查指导学生实习笔记,检查实习任务完成情况。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专业实习质量。
5、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实习成绩
八、实习生守则
1、遵守校、系、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
2、服从指导教师的领导,统一行动,与班集体保持一致。
3、尊重当地人民生活习惯、习俗,不与当地人发生争执。
4、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维护集体荣誉。
5、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实习各项作业。
6、虚心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和建议,服从领导听指挥。
7、热爱实习单位,尊重同事,谦虚好学,认真完成实习任务。
8、实习期间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须经系主任批准后,报教务处。
对于违犯实习守则和实习纪律,在实习地造成不良影响者, 除降低其实习成绩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甚至不予毕业。
九、分散自主实习安排
1、参加自主实习由学生提出申请,本人联系、确定实习单位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一般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领取自主实习介绍信,填写《外出自主实习申请审批表》和《非师范专业学生自主分散实习承诺书》,经所在系部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2、各系部确定指导教师,负责分散实习生的联系、检查和指导工作。实习期间,学校、教务处和各系部组织抽查时,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将以不及格论处:
未到实习单位参加实习;提供的实习单位不准确;提供的联系电话不畅通;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等。
3、自主实习生在我校和实习单位双方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按实习计划和大纲的要求,积极完成实习任务。实习完成后按时返校,向指导教师送交实习作业、实习总结和实习单位的鉴定意见。
十、实习经费管理:
①由学校根据各个实习点的地理位置和实习生数等,统一划分实习经费,经费含租车费(一个来回)、答谢费、办公费等,经费由实习点所属系(部)统一领取并发放。②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期间住勤补助、交通费,由各系(部)和实习点根据每人实际住勤指导的天数计算,按上级部门关于出差补助的标准进行伙食补助,交通费一般按一周一个来回标准报销。③实习经费和指导实习的补助经费,由各实习点核算、所属系部审核、教务处签署意见、学校领导签批。④各实习点应本着节约开支的原则,明确资金的花费项目和经手人,保存好原始发票单据,自觉遵守财务管理制度。⑤凡实习中经费支出超出的部分,原则上不予报销。⑥分散实习的指导教师,其指导实习的交通费、住勤天数等,由所属系部提出计划,实际考核,最后学校审批。
 
以上未尽事宜均按《亳州师专教育实习规定(试行)》和《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非师范学生专业实习暂行规定》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