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18-05-09浏览次数:416

各院(系)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资助政策,提升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水平,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勇于登攀,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经研究决定开展“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亳州学院全体师生

二、征文主题

自立自强 励志成才 报效祖国

三、征文要求

(一)征文体裁不限,可以是散文、报告文学、资助故事、演讲稿、受助感言,也可以是工作案例、调研报告。题目自拟,限3000字左右。

(二)文章要求紧扣主题。学生作品须回顾自己的成长经历和心路历程,介绍自己受到国家、学校、社会资助后学习、生活和思想成长的故事和感悟,并真实地反映自己的所思所想所感,能够展现坚定理想信念、勇于登攀、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感恩守信的精神面貌,使参赛作品富有较强的感染力。教师作品可以结合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经验体会,谈在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和落实过程中取得的新进展、新变化,突出反映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效果和工作获得感。

四、投稿要求

(一)请各院(系)组织好宣传、组织、选拔、推荐工作。统一收集电子稿件后,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BZXYxsczz@163.com,联系人李金洋,办公电话0558-5367068。不受理纸质稿件,也不受理学生个人自行发送的电子稿件。各院(系)评审推荐稿件不得少于2篇,学生数较多的院(系)应适当增加推荐稿件数。标题写法、正文写法、字数要求、格式要求符合规定的稿件方可进入评审程序。

(二)稿件末页落款处须写明作者姓名、院系、班级、手机号码。

(三)投稿时间截至2018年5月31日。

五、评审及颁证

由学生处组织专家负责评审工作。

评选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对获奖者颁发证书,精选优胜作品宣传推广。征文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禁弄虚作假行为。

投稿者须填写《作品原创性承诺书》(见附件),并将手写签字的扫描件一并报送,方可进入评审环节。稿件中若参考和引用文献资料,请采用文末尾注的形式说明引文出处。

亳州学院学生处

                                2018年5月9日

附件:

作品原创性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以诚信的态度参加此次“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征文活动,投送作品为自已的原创作品。如本作品涉及抄袭、借用、请人代写或一稿多投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承诺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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