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学院招生办工作职能

发布者:zsadmin发布时间:2016-05-12浏览次数:864

亳州学院招生办工作职能

    

    1.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或实施细则,草拟并报批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与管理办法。

2.根据学校确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组织申报分专业招生计划,汇总平衡后,草拟并报批学校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核准的专业招生计划,草拟并报批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按时备案。

4.适时向相关省(市、自治区)地方招生主管部门通报我校年度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加强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合作,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

5.草拟并报批年度招生宣传咨询方案,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6.组织编印招生宣传材料。

7.招生工作人员的选派、培训和管理工作。

8.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回答来人、来信、来电及网上咨询关于招生的各类问题。

9.负责本科招生网数据维护和资料更新工作。

10.负责录取通知书的打印与寄发

11.组织开展各类新生录取工作,处理录取后出现的各种遗留问题。

12.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留、取消入学资格新生的报批及管理工作。

13.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新生入学报到时咨询接待工作。

14.负责各类招生信息统计工作。

15.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工作。

16.草拟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经相关负责人和校领导审阅同意后上报。

17.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相关政策、理论及工作实务的调研工作。

18.结算招生费用,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19.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