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刘志强同学参加2022年安徽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的公示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2-09-05浏览次数:263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暨2022年安徽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皖教 工 委 函 2 0 2 2 4 3 8 号 )文件要求,经过个人申报、院系推荐、学校评审,现推荐刘志强同学参加2022年安徽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

如对上述推荐结果有异议,请于2022年9月5日至9月7日向学生处反映。

  

  

学生处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