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省教育厅“六个严禁”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0-08-16浏览次数:531

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严防火灾事故,2011年1月8日,省教育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大中小学学生宿舍必须做到“六个严禁”,现重申省教育厅对全省大中小学学生宿舍“六个严禁”的要求:

一是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电熨斗等大功率电器或使用燃气燃油炉和酒精炉等;

二是严禁在宿舍及楼道等处私拉电线、私接灯头和插座;

三是严禁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焚烧物品;

四是严禁在床上使用台灯、充电器等连接交流电源的用品;

五是严禁在宿舍燃放烟花爆竹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是严禁损坏宿舍楼内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宿舍安全教育,加大对学生宿舍安全隐患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和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