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管理责任状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0-08-16浏览次数:88

学生公寓管理责任状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社政[2002]9号)、《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明确管理职责,更好地做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服务广大学生,特制定本责任状。

学校物业管理部门是主管,学生公寓管理部门监管,物业直接负责学生公寓具体管理工作。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监督乙方招聘、管理、培训、使用学生公寓主管、管理员、值班员、保洁员等人员(以下简称学生公寓物业服务人员)。

  2.甲方应当督促乙方制定工作规范、标准、职责、月度考核办法,督促乙方按期考核。

  3.甲方应当督促乙方做好学生公寓学生、社会人员在公寓内行为管理。

  4.甲方应当督促乙方做好学生公寓水电等维修、管理工作。

  5.甲方应当督促乙方做好学生公寓卫生、环境管理、文化建设等工作。

  6.甲方应当督促乙方做好学生公寓内安全管理工作。

  7.甲方应当督促乙方做好学生公寓内公物管理工作。

二、乙方责任

  (一)人员管理

  1.乙方负责招聘、管理、培训、使用、解聘学生公寓物业服务人员人员,保证工作人员正常办公条件。公寓物业服务人员月流动率不得高于2人,多1人扣当月物业公司费用200,以此累加。

  2.乙方应当制定工作规范、标准、职责、月度考核办法,负责对学生公寓物业服务人员人员日常考勤、考核,并进行奖惩,核发人员工资。并把月度人员考核结果报学生处备案。

  3.乙方负责对住宿学生安全教育、服务、管理等职责。

  4.乙方负责对社会人员进入公寓管理职责。

  (二)水电管理

  1.乙方应当加强学生公寓水电管理,增强学生节约水电意识,做到“人走灯熄、人走水停”。

  2.乙方应当加强水电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力度,做到经常检查、经常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三)卫生、环境管理

  1.乙方应当加强保洁人员管理,配备必要清洁工具,加强监督检查。

  2.乙方应当加强学生公寓值班室卫生、环境管理。

  3.乙方应当加强学生公寓周边车辆管理。

  4.乙方应当加强学生宿舍内部卫生、纪律检查、督促力度。

  (四)安全管理

1.乙方应当加强学生公寓物业服务人员安全教育、消防培训等,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乙方应当制定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纳入学生公寓物业服务人员日常安全培训中。

  2.乙方应当掌握学生心理、身体异常、外宿学生情况,重视学生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乙方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4.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学生公寓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物业公司公寓项目经理是学生公寓安全第一责任人,学生公寓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值班员按照责任大小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应当定期宿舍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6.乙方应当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禁止违规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加强夜间防火巡查,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7.乙方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五)公物管理

1.乙方应当加强学生公寓值班室、公寓楼内公物管理,及时维修。

2.乙方应当加强公共绿化带等其他公共设施管理。

甲方:亳州学院(学生处代)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