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2023年度亳州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22 浏览次数: 430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亳州学院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在社团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党〔2020〕13号)和《亳州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校党字〔2020〕79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亳州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岗位设置

  每个学生社团原则上配备一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学生社团。

  三、选聘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为人师表,品德高尚,关心并乐于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3.具备较强的管理沟通能力,掌握该学生社团的相关专业知识;

  4.自愿接受学校学生社团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5.必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受聘一学年,期间能投入时间精力履行指导责任,且经所在党组织批准;

  6.其中思想政治类和公益爱心类社团的指导教师必须为中共党员。

  四、工作职责

  根据《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和《亳州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党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导向,紧密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社团的管理指导工作,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社团发展正确方向,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

  2.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对学生社团进行具体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培训、专业研习、财务规范、资产管理、换届交接等事项。参加学生社团相关活动,开展学生社团骨干培训,定期对所指导社团工作进行总结,对学生社团所有活动进行可行性、安全性论证,并完成一级审批;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社团大会,至少参与1次社团活动;

  3.管理和指导学生社团所属新媒体平台的运营管理和指导,积极培养社团成员的网络文明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向上向善正能量;

  4.及时发现掌握、指导整改社团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校团委报告。

  五、考核与激励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考核以工作职责为依据开展,按照评分标准执行,在学生社团统一年审注册前完成。对于考核未通过的将参照《亳州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相关管理要求执行。

  六、选聘程序

  1.3月27日前,按照“社团聘教师,教师选社团”双向选择的方式,初步明确社团指导教师名单;

  2.3月29日17:00前,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将《亳州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表》(附件2)电子版发mc060106mc@163.com,纸质版由各院系团总支书记交至校团委4011室(大学生活动中心4楼);

  3.3月30日起,校学生社团管理科对指导教师候选人进行整理、调整与审核;

  4.4月初,正式确立聘用关系,全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情况报学校学生处、人事处、财务处备案,执行后续考核与激励工作。



附件:

附件1亳州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表.docx

附件2亳州学院学生社团名单.docx

 


    共青团亳州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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