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希望工程“爱心一日捐”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6-24 浏览次数: 101



市直各单位:

  希望工程是共青团组织发起实施,帮助贫困青少年继续学业、读书成才的公益事业,自团市委开展希望工程“爱心一日捐”活 动以来,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响应,点滴爱心汇聚公益暖流,形成了独具亳州特色的希望工程爱心品牌。为动员更多力量参与希望工程事业,团市委、市直工委、市关工委、市希望工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继续开展希望工程“爱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范围

  市直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其他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捐赠标准

  坚持广泛发动,自觉自愿,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不搞硬性摊派。提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愿捐赠一天的工资。

三、捐款方式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捐助。捐款由各单位直接汇入市希望工程账户(银行存款凭证须发至团市委),开具捐赠发票。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捐赠活动的组织领导,安排办公室或团组织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统筹做好各项事宜,确保捐赠活动顺利实施。

  2. 大力宣传。各单位要大力宣传捐赠活动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努力营造爱心助学的良好社会氛围,扩大捐赠活动的影响力。

  3. 规范操作。各单位在募捐时要及时清点登记,并将捐款情况在本单位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爱心一日捐”资金。同时,根据“谁募捐、谁救助”的原则,各单位捐助的资金,可重点用于所联系帮扶的贫困村、贫困户的青少年学生救助。

账户名称:亳州市财政局

捐款账号:1311066609026406844

共青团亳州市委员会2019 年 6 月 2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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