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征兵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9-04-11 浏览次数: 7305

2019年征兵政策解读

☆ 2019年征兵时间 ☆

全国征兵(男兵)应征报名时间:2019年1月10日-2019年8月5日,7月份通过“应征报名”核验的男青年参加乡镇初检初审、确定预征对象,8月初开始组织体检和政治考核,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新兵起运,9月30日征兵结束。

☆ 应征入伍基本条件 ☆

()学历年龄条件。男青年: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1999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1997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1995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1997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

()基本身体条件。身高体重: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标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政治条件。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 应征入伍程序解答 ☆

初高中(中专、职高)等学历男青年如何报名应征?

答:8月5日前有入伍意向的适龄青年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进行报名应征,所有应征青年必须在网上进行报名,且“全国征兵网”为唯一征兵报名网站(需要协助报名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件到所属乡镇、街道武装部申请协助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保持电话畅通,听通知参加所在乡镇、街道武装部组织的初检初审和后续征兵体检、政治考核,体检政考双合格青年名单和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将在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预定新兵后听通知等待集中起运部队。批准入伍后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注销户口,享受义务兵优待。

大学学历男青年如何报名应征?

答:大学生(含大学新生、在校生、应届毕业生)报名应征,除完成初高中等学历青年相同报名程序外,还需完成以下事项:1)网上填写并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大学新生需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批准入伍后听通知集中办理保留入学资格。(2)选择在亳州学院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武装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区征兵办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3) 征兵体检、政考开始后,学院武装部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学生本人,学生根据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参加区征兵办组织的体格检查,公安、教育等部门将同步对应征青年展开政治联考工作。(4)体检、政考双合格的应征大学生,区征兵办进行全面衡量,同等条件下,优先入伍。特别提醒: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建议在校就读或毕业学生首选从学校入伍

女青年如何报名应征?

答:(1)网上报名。符合征集基本条件的女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在6月25日至8月5日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8月6日起,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2)初审初检预征对象女青年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3)体检考评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4)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区征兵办会同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考核。(5)预定新兵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6)批准入伍经公示未发现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区征兵办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应征女青年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

☆大学新生、大学在校生如何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应征入伍的大学新生(大学在校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具体办理程序是:第一步个人填写申请表。大学新生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等(大学在校生持身份证、学生证等),到区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因故不能前往办理的,可以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第二步征兵办盖章确认并寄表给学校。区征兵办集中汇总入伍大学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区征兵办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相关高校职能部门。第三步学校注册保留学籍。高校接到入伍大学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依规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在“学信网”学生个人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在《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并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份由学校留存备案,一份交区征兵办备案,《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交入伍大学生或受委托人保管。第四步复学入伍大学生在退役后2年内,可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 大学生学费补偿代偿及复学(入学)学费减免手续办理程序如何办理?☆

答: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实行资助,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其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费予以减免。具体办理程序是:第一步个人填写申请表。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协议书。第二步学校审核申请信息。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第三步征兵办盖章确认。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区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第四步学校落实补偿代偿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学校复核合格后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或资助学费。第五步减免复学(入学)学费。退役后回校复学(入学)的学生,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写并提交《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 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1)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2)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高职(专科)学生入伍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面试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且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3)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5)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6)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7)复学(入学)政策,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8)国家资助学费9)考试升学加分,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过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0)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11)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入伍后享受的基本经济待遇有哪些?☆

学费补偿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大学生入伍奖励:大学生入伍当年,每人一次性补助6000元。

立功受奖补助:凡在部队立功受奖者,由区政府相关部门向其发放立功受奖奖金,优秀士兵1000元/人, 三等功3000元/人,二等功3万元/人,一等功10万元/人。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今年高中(含)以下学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每人每年14968元,大专(包括毕业生、在校生、入伍前取得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高中阶段学生)以上学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每人每年19459元。

津贴费: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享受退役养老、退役医疗、退役事业保险。义务兵:第一年每月950元,第二年为每月1050。选取士官后发放工资,下士(兵龄第3-第5年)月工资为5500元左右,中士(兵龄第6年-第8年)为7100元左右,上士(兵龄第9年-第12年)为8200元左右。

退役金: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放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津贴及生活费等各项补助共计约6000元左右,退役金9000元左右;服役满12年以上,复原安置发放补助费约40万以上(选择转业安置补助费约14万左右),回到地方后,我市还将按4500元/年标准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

☆ 退伍后安置政策有哪些?☆

答: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政府组织考试、考核后安排工作,也可选择自谋职业。(1)士官服役满12年;(2)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3)因战致残,符合安置条件的;(4)烈士子女。

退役后一年内选择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士官),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扶持就业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