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学院关于编制2017年度采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4   浏览次数:149

各系(部)、处(室)、馆:
  依据《亳州市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亳州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实施办法》和学院2017年度财务预算精神,为了做好2017年预算资金采购事宜,请各单位根据2017年度预算,做好2017年度采购计划编制、项目论证和采购项目方案。
  一、通用办公仪器设备采购计划编制
  1.各单位拟采购的办公仪器设备项目,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报后勤管理处国资管理中心汇总。
  2.各教学科研、质量工程及人才等项目拟采购的仪器设备,项目负责人报后勤管理处国资管理中心汇总。
  二、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教材采购计划编制
  1.各教学系(部)根据预算,拟采购的教学仪器设备项目,将采购计划表、论证材料和项目采购方案,报教务处汇总。
  2.图书教材类采购项目,由图书馆、教务处负责编制采购计划、论证材料和项目采购方案。
  3.各教学多媒体设备、学院网络信息设备采购项目,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编制采购计划、论证材料和项目采购方案。
  三、后勤物资、服务及维修项目采购计划编制
  1.学校大型修缮、维修(维护)、绿化养护、物业管理等项目,由后勤管理处编制采购计划、论证材料和项目采购方案。
  2.保安、消防服务等项目,由保卫处编制采购计划、论证材料和项目采购方案。
  3.新生军训服装、新生生活用品项目,由学生处编制采购计划、论证材料和项目采购方案。
  四、基建工程类采购计划编制
  基建工程类项目(含基建工程的配套项目)由基建办负责编制采购计划,按工程类建设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采购项目计划编制
  其他采购根据学校岗位职责分工和建设发展规划对专项需求编制采购计划,送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六、要求
  1.各部门在拟定采购计划时应严格按照2017年度预算,不得超预算编制采购计划。
  2.各采购单位向计划编制归口单位提交采购预算时,务必同时报送项目论证材料、采购方案,10万元(含)以上项目必须论证(办公仪器设备,教学科研、质量工程及人才等项目拟采购的仪器设备不需论证)。
  3.时间节点:2017年3月10日之前完成计划编制工作,2017年3月15日之前后勤管理处国资管理中心完成学院计划汇总、论证工作,按招标采购有关规定采购。
  4.相关表格附件材料从干部群或后勤管理处网站下载。

亳州学院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