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要求,各单位要实现为民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逐步取消实体服务窗口。目前,我中心已完成公积金提取业务表单改造,现将网上申办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可以办结的公积金提取项目有: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市区内购房);
2、购买二手住房提取公积金(市区内购房);
3、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市内公积金贷款);
4、退休提取公积金(销户);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在市外就业(工作调到市外)的公积金提取(销户);
6、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公积金提取(销户);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公积金提取(销户);
8、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由法定继承人申请代领,销户)。
二、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可以预约审核的项目有:
1、亳州市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
2、亳州市外购买二手住房提取公积金;
3、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公积金提取;
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
5、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
6、租赁住房公积金提取;
7、发生危重疾病的公积金提取。
三、说明
1、从2015年9月起,职工申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凡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办结的项目,无特殊情况,实体服务窗口一般不再受理;网上办事大厅不能办结的公积金提取项目,也要通过网上申办(预约审核),凡通过网上预约审核的职工,持证明材料原件,凭预约审核手机短信,可以免排队办理业务。请广大职工予以理解、支持、配合!
2、从2015年9月6日起,住房公积金提取窗口从市行政服务中心搬迁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一楼,具体地点在南门口红绿灯西30米路南(利辛路172号)。提取日为每月6-25日(正常工作时间),业务咨询电话:5117190,557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