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学院财务报销须知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16-08-18浏览次数:1540

全体师生员工:

为了便于广大教职工办理报账业务,规范学校财务行为,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和财务工作要求,将财务报销须知整理如下:

1.各类报销单据一律用蓝、黑钢笔填写,填写时要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人民币金额大小写须一致。

2.原始票据正确粘贴方法:参照亳州学院财务报销流程中第二项整理粘贴票据的内容。

3.报销发票上面须注明经办人及报销金额。

4.统称办公用品的单张发票金额在500元以上的,须附发票清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以商场电脑打印的明细发票直接作为报销凭证。

5.购入各类固定资产的报销,须先办理验收入库手续:购入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等,须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科出具的“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购入图书资料,分别按由系、部购入或图书馆购入填写“图书资料验收清单”,在图书馆办理相应的入库手续,到后勤处进行资产登记。购入实验材料须附实验室与教务处实践科出具的“材料入库单”。

6.报销结算方式

根据关于印发《亳州学院公务卡报销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进行报销。须转帐支付的,提前2个工作日把签批好的报销手续交到财务处进行转账支付。

学生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校内外人员津贴、劳务报酬等各项支出,须直接打到本人卡上发放,不得代领或支取现金。

7.经费报销人员与审批人员不能为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