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安徽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中药学院发布时间:2018-04-25浏览次数:77

各市、县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委、水利(水务)局、卫生计生委、扶贫办,团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委《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4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

鼓励引导人才向边远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做好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为进一步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指明了方向。各地要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导向,完善工作措施,健全服务体系,积极营造“三支一扶”人员立足基层成长、服务基层成才的良好环境。

(一)加强脱贫攻坚力量。以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为落脚点,积极回应基层急需紧缺,强化“三支一扶”人员,特别是扶贫岗位人员在扶贫脱贫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拓宽扶贫岗位细分,设立乡镇空间规划、基层法律实务等新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乡镇空间规划、拆迁基建、新农村改造、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多方位参与推进基层脱贫攻坚各项事业,助推我省基层脱贫攻坚进程步伐。根据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4号)精神,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分别视同大专、本科毕业生,纳入招募范围工作。

(二)加紧基层人才培养。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为抓手,高度重视“三支一扶”人员培养工作,强化实践锻炼、教育培训、职业发展。各地各基层服务单位要敢于压担子、勇于壮胆子,注重在急难险重中培养锻炼“三支一扶”人员;要建立培训长效机制,完善培训制度,健全培训体系,严格落实“三支一扶”人员专项培训计划,注重“三支一扶”人员素质能力提升,确保培训实效;要畅通职业发展渠道,注重在基层发现选拔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青年人才,建立健全“能上能下”的通道。

(三)加大服务保障力度。以实施收入倍增计划为契机,强化“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设立专项工作经费,用于“三支一扶”计划宣传、招募、培训、慰问、工作调研等;要建立动态的工作生活补助调整机制,为“三支一扶”人员参加5项社会保险,不得选择性参保,有条件的地方,可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要严格按照《安徽省“三支一扶”人员管理办法》和《安徽省“三支一扶”人员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皖人社秘〔2017〕32号),切实履行职责义务,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考核工作,真正打造一支有规矩、有活力、有朝气的“三支一扶”队伍。

二、周密组织招募上岗工作

2018年,我省计划招募1453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招募对象为本省范围内30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范围包括应届或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两年,且考核合格、服务期满三年内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主要按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具体事宜参见招募公告。

(一)宣传发动。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对外发布《安徽省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公告》。各地各部门要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借助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平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卫计委可结合招募计划,有重点地面向省内外农业、水利和医学等院校进行宣传推介。省教育厅要督促各省属高校,利用好线上线下两种宣传阵地,宣传“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和相关政策。各地还可在当地社区、市属院校等范围,开展相应的宣传工作。

(二)报名考试。统一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网上报名,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和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所辖地区(部门)岗位的资格初审工作。资格初审应由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承担,谁审查谁负责,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2018年6月9日,全省统一组织考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另行印发考务通知。

(三)资格复审。各市、省直管县“三支一扶”办和省水利厅组织人事部门要严肃认真核验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照片和信息,于7月1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和确认工作,谁审查谁负责,倒查责任。

(四)体检考察。体检由各市、省直管县“三支一扶”办和省水利厅于7月15日前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展。参加体检人员须按照各市有关规定缴纳体检费用,待正式上岗后,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按每人400元的标准补贴,因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未正式录用上岗的,体检费不予补贴。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可递补一次。

(五)公示。各市、省水利厅直属单位拟招募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确认录用。各市、省直管县和省水利厅须于8月24日前确定录用名单,下发录用文件,完成录用工作,并将拟招募人员的个人信息上传管理信息系统。8月31日前,上报《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份)和《2018年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人员信息表》(见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等相关材料;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内的基本信息,根据岗前培训和服务单位确定情况更改“拟招募”状态为“当前在岗”状态。

(七)培训上岗。9月上旬,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要会同各接收单位做好“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安排。9月底前,按照《安徽省“三支一扶”人员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17〕32号)规定,各市、省直管县和省水利厅统一组织2018年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帮助他们尽快熟悉基层情况,适应角色转换。

三、全面落实各项期满就业服务政策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实施安徽省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4号)要求,落实期满各项优惠政策,特别是事业单位基层服务单位简化程序直接聘用等优惠政策。“三支一扶”服务期可连续计算工龄,可视同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工作年限。积极拓展期满“三支一扶”人员流动渠道,鼓励创业和自主择业,支持继续学习深造,各地提供相应的政策保障和服务。

招募有“三支一扶”人员的省直水利系统参照执行。

联 系 人:黄吉

联系电话:0551-62663181(传真)

邮 箱:rstscc@163.com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安徽省委员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