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学院学术委员会2022-2023学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人: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08-31   浏览次数:39



亳州学院学术委员会在2022—2023学年度,严格遵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亳州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加强各级学术委员会的内涵建设,深入落实“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治校理念,切实履行好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咨询等职能,加快推进学校治理结构的完善和高质量发展。具体工作如下:

一、校学术委员会

1.2022年9月13日,对2022年度安徽省高校科研项目进行评审推荐。

2.2022年9月16日,对第十五批省“115”产业创新团队进行评审推荐。

3.2022年11月3日,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评审。

4. 2022121日,对2022年申报教师(实验)系列职称的人员进行评议推荐。

5.2022年12月30日,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评审。

6.2023年1月12日,对2022年度科技创新团队项目进行评审。

7.2023年2月24日,对2023年度安徽省高校科研项目年度计划开展研讨。

8.2023年4月12日,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评审。

9.2023年4月13日,对2023年度安徽省高校科研项目和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进行评审推荐。

10.2023年4月18日,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项评审。

11.2023年4月25日,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评审。

12.2023年4月27-28日,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评审。

13.2023年5月9日,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评审。

14.2023年5月10-11日,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评审。

15.2023年5月23日,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项目中期检查评审。

16.2023821日,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科研成果进行审议。

17.2023年8月28日,专业设置申报评议。

18.2023年8月29日,对安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进行评审推荐。

19.2023年8月29日,对2023年安徽省第十四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进行审议。

20.2023年9月15日,对预备案专业设置进行评议。

21.2023年9月15日,对2023年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进行评议推荐。

二、二级院系分委员会

各院系学术分委会作为校学术委员会的基层学术组织,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的授权,积极履行二级院系学术事务的审议、评定、咨询和学术纠纷裁定处理等职责。各院系充分发挥了学术委员会在治学、治教、治系方面的作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努力做到科学决策。二级院系层面的学术权力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加强,实现了校系两级学术委员会的相互贯通和学术管理的相互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