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方案
发布人: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9-10-08   浏览次数:4806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皖办发2008〕 17号)、人社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2010〕69号)、《亳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亳办2009〕30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亳人发2009〕49)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批复》(皖编办2005〕51号)文件精神,我校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事业单位,副厅级建制,列入亳州市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管理序列。人员编制总额142名,其中:单位领导正职2名,副职3名。内设副处级机构14个,其中党政管理机构7个(校办公室与党委办公室合署、组织人事处与宣传部合署、监察审计处与纪委合署、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与团委合署、保卫处),教学机构6个,教学辅助机构1个(图书馆),基层党总支和工会等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内设机构领导正职19名。

根据学校《关于审批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的请示》(校人字2005〕51号)精神,经核定教学科研系列:正高比例8%数额8名、副高比例28%数额44名、中级比例50%数额79名;政工专业职务副高比例4%数额2名、中级比例13%数额8名;图书专业职务正高比例2%数额1名,副高比例6%数额4名,中级比例15%数额9名;实验专业职务副高比例2%数额1名,中级比例4%数额2名;医疗专业职务副高比例2%数额1名,中级比例6%数额2名;财经专业职务副高比例4%数额2名,中级比例6%数额4名。

现有岗位和人员配备情况:实有人员211人,其中:管理人员28人(单位领导正职1人、副职3人;内设机构领导正职4人、副职13人;其他管理岗位7人);专业技术人员总数166人(正高级1人,聘任1人;副高级23人,聘任21人;中级73人,聘任66人;初级67人,聘任67人);工勤技能人员35人(高级技师0人,技师0人,高级工19人,中级工8人,初级工8人,普通工0人)。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第4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同意我校每年招聘教师30名左右,三年共需招聘教师100名,现已实行人事代理人员55名,并按照推行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近三年内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总数将到达155人。

二、拟设置岗位情况

学校现有在册在编人员211人,拟设置岗位总量211个。其中管理人员岗位26个,占总岗位的12.3%,专业技术岗位150个,占总岗位的71.1%,工勤人员岗位35个,占总岗位的16.6%。

在专业技术岗位中,教师岗位 13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的92%,其它专业技术岗位1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的8%。

(一)内设机构的名称、职责范围、领导职数

根据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批复》(皖编办2005〕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拟内设副处级机构14个,其中党政管理机构8个,教学机构5个,教学辅助机构1个(图书馆)。内设机构领导正职19名。

1.党政办公室(外事办)

协助校党政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负责全校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全校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接待和保密工作;负责全校外事工作和车辆管理工作;承担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组宣(人事)部(统战部

负责全校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干部的培养、选拔、考核和任免工作;负责全校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负责党员的发展和党费的收缴工作;负责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和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网络信息的编辑、发布和学校广播站的管理工作;负责理论宣传和通讯报道工作;负责全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校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工作人员的考核、聘用、工资调整、职称评聘、劳保福利、奖惩、调配等方面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师资培训工作;负责关心教育下一代的工作;负责全校的统战工作;承担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3.监察审计处(与纪委合署办公)

负责全校党风党纪教育和检查及行政监察工作,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负责全校财务审计和监督工作;承担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4.财务处

负责全校财务预算的编制、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承担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5.教务处

负责全校教学、科研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学生学籍管理和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负责全校的教研及考务工作;负责全校的电化教学工作;负责学报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承担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6.学生处与团委合署

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生的档案管理、奖惩工作负责贫困生的勤工俭学、助学贷款工作;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工作;承担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7.保卫处

负责全校的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师生员工户籍管理工作;承担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8.后勤处

负责全校的房产、医疗保健、食堂、卫生绿化、水电维护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基本建设的规划设计、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校办产业的开发和管理工作;承担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9.教学机构5个

负责本系日常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负责本系教师的业务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本系教师的培训、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承担教务处下达的公共课教学任务和继续教育中心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承担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图书馆

负责学校图书采编、图书借阅、古籍整理、期刊管理工作;负责图书、报刊、杂志征订工作;承担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基层党总支和工会等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 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26个(含政工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2.3%。其中:四级2个,五级3个,六级19个,七级2个,八级0个,九级0个,十级0个。

1.单位领导岗位5个。其中:四级2个,名称分别是校党委书记、校长,五级3个,名称分别是副书记兼副校长、副校长、纪委书记。

2.内设机构领导岗位21个。其中:六级19个,名称分别是党政办公室主任、组人事)部部长、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监察审计处长、财务处长、后勤处处长、图书馆长、基层党总支书记、系主任。七级2个,名称分别党政办公室副主任、组宣(人事)部副部长。

按有关规定设置工会主席、副主席、团委书记、副书记各1 个。

(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5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5.3%。

1)正高级岗位1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7%。其中:三级岗位4个,占正高级岗位比例40%;四级岗位6个,占正高级岗位比例60%。

2)副高级岗位4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8.7%。其中:五级岗位9个,占副高级岗位比例20.9%;六级岗位17个,占副高级岗位比例39.5%;七级岗位17个,占副高级岗位比例39.5%。

2.中级岗位6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4.7%。其中:八级岗位20个,占中级岗位比例29.9%;九级岗位27个,占中级岗位比例40.3%;十级岗位20个,占中级岗位比例29.9%。

3.初级岗位3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0%。其中:十一级岗位15个,占初级岗位比例50%;十二级岗位15个,占初级岗位比例50%。

(四)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35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6.6%。其中:技术工二级1个,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2.9%;技术工三级11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30%;技术工四级18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50%;技术工五级5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14.3%。

(五)政工专业职务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政工岗位共设3个,占管理岗位。其中:高级政工师1名,占政工岗位33.3%;政工师2名,占政工岗位66.7%;初级政工师0名,占政工岗位0%。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学校管理岗位(职员)、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对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1)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2)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四级职员岗位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另行制定。

3、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非高校系列的教师)的等级岗位设置为教师岗位相应岗位等级的最低级。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2、学徒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四、实施方法、步骤及组织领导

(一)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正明

副组长:刘伟

成员:张立驰、肖东平、刘可、周明、李怀志、齐新广、李金泽

(二)岗位设置具体实施方法步骤

1、制定岗位设置具体实施

2、征求意见

3、上报审批

4、制定岗位聘用条件

5、组织申报

6、签定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