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亳州学院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人: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9-09-25   浏览次数:1221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是学校党委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的部署,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学校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组织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构成。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学校党委委员、非中共党员校领导及党政办、监察审计处、组织部、宣传部负责人组成,扩大会议可延伸到各院系党总支书记和机关各支部书记。校党委书记任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分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宣传部负责人任学习秘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可视情况吸收相关同志参加。

    (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职责。根据中央、省委统一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指导制定全年学习主题;审定年度学习计划和月度学习安排;确定每次集中学习的内容、形式和时间;布置调查研究任务,主持集中学习研讨;督促、检查、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交流活动。

    (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副组长职责。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组织工作,确保学习计划落实。

    (三)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职责。负责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服务工作,按照“拟定好计划、预定好主题、准备好资料、参谋好形式、协调好时间、邀请好专家、组织好报道、整理好档案”的要求做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项服务,并负责学习记录和考勤。

     二、学习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中央、省委、市委和教育工委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

(五)法律法规;

(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七)学习现代化建设必备的业务知识;

    (八)研究学校改革发展进程中的新情况新课题。

    三、学习形式

   (一)集中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是主要学习形式。可采取集中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相结合的形式等,可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或实地考察等。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月1次,全年不少于8次。

   (二)个人自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制定个人年度自学计划,养成良好的自学习惯,妥善安排读书时间。要坚持做好自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

   (三)专题调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深入基层进行调研,深化理论学习,撰写调研报告,开展专题调研成果交流等。

    四、学习管理

   (一)制定学习计划。党委宣传部根据中央、省委、教育工委和市委有关要求,紧密结合学校中心工作,拟定学期学习计划,明确每学期的学习和研讨重点,确保学习的计划性、组织性和规范性。要结合形势任务和不同时段的要求,对每月的学习内容、学习要求和学习方式作出详细安排。

    (二)严肃学习纪律。要严格考勤登记,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须提前向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请假,并在事后及时补课。要严肃会场纪律,不得接听手机或随意走动。

(三)严格外请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应当加强外请报告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程序,严格把关。

(四)重视宣传报道。宣传部要利用校园网和校报及时报道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和成果。

(五)健全学习档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每年底汇总1次。学习档案主要包括:学习制度、学习计划、人员名单、考勤记录、学习方案、学习签到表、学习资料、学习记录、交流发言材料、宣传报道、学习成果(学习心得、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等)。

    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此前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