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学院二级院系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者:sadmin发布时间:2019-11-19浏览次数:71


  为全面推进二级院系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院系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组织

  二级院系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由院系党总支委员、非中共党员的院系领导组成,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院系团委书记、所属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院系党总支书记任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任学习副组长,党总支宣传委员任学习秘书。

  (一)组长职责。按院党委统一部署,参照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结合院系实际,确定每次学习主题、内容、形式和时间;布置调查研究任务,主持集中学习研讨;督促、检查、指导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成员的学习;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交流活动。

  (二)副组长职责。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组织工作,确保学习计划落实。

  (三)秘书职责。负责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服务工作,按照“拟定好计划、预定好主题、准备好资料、参谋好形式、协调好时间、邀请好专家、组织好学习、整理好档案”的要求做好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项服务,并负责学习记录和考勤。

  二、学习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改革发展进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三、学习形式

  (一)集中学习研讨。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将集中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中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其中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集中研讨。

  (二)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

  (三)专题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一线、深入师生,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

  四、学习管理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院系要参照学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每次学习安排,结合院系工作实际,确定党总支每次中心组学习的主题、内容、要求、方式和研讨重点,确保学习的计划性、组织性和规范性。

  (二)严肃学习纪律。严格考勤,中心组成员要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须提前向中心组学习组长请假,并在事后及时补课。要严肃会场纪律,不得接听手机或随意走动。

  (三)严格外请制度。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加强外请人员来校开展报告会、讲座等的管理工作,按照《亳州学院形势报告会、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读书会、学术沙龙等管理办法》,填写外请报告申请审批单,经院系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长初审后,报学校科研处审核、校党委宣传部把关、分管校领导签批,并严格把好报告过程关。

  (四)注重学习实效。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展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结合本院系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五)健全学习档案。要注重每次中心组学习材料的留存,年底汇总归档,并向学校党委报告年度学习情况。学习档案主要包括:学习制度,人员名单,每月的学习方案、考勤记录、学习记录、学习资料、交流发言材料、学习成果(学习心得、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等)。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