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学院学生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者:sadmin发布时间:2017-04-12浏览次数:477

  第一条 为了保护亳州学院校园网络系统安全,发挥正面网络信息的育人功能,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 互联网做为崇尚科学知识,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能量的主阵地,大学生有责任和义务来共同营造积极向上、和谐文明的网上舆论氛围。 

  第三条 从自身做起,在主观思想上建立一道防线,抵制网络上反动、腐朽、不健康的内容对自己精神上的侵蚀,并树立与之斗争的信念与决心。 

  第四条 不沉溺于网络,合理分配上网、学习和休息的时间。不浏览色情、垃圾网站,不沉迷于网络游戏,把网络作为获取知识的园地。 

  第五条 严禁利用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信息;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信息;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信息;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信息;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信息;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九)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第六条 严禁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CERNET或其它互联网在内的)服务器、工作站。

  第七条 严禁通过非法手段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第八条 严禁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学校网络设备,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第九条 严禁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侦听、盗用的活动。

  第十条 严禁在网络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