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生会制度

发布时间: 2022-03-06 浏览次数: 185



一、学生会成员制度

1、学生会全体成员由学生会在校团委的指导下,通过公开竞聘产生。成员如不能正常履行义务时,需提交辞职申请,因此产生的成员缺额,学生会通过适当方式增补。学生会可以根据相关规程,公开招募、聘用一定数额的同学担任学生会工作人员。

2、全体成员须时刻维护学生会的整体形象,为学生会的发展而努力工作。全体成员在各种场合均不得从事损害学生会权益和荣誉的事情或为此类事情提供帮助或便利。

3、学生会通过一定的评议监督机制对主席团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干事进行管理。对于校团委、主席团和学生会的重大决议和会议内容在未公示前,任何人不得在任何地点向任何人透露任何相关信息,如任何人违反此规定而给学生会声誉、权益、形象或荣誉带来了损失,则直接开除此成员并于全校通告批评。

二、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开展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例会,传达校级、系级有关工作动态和相关的文件精神,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进行下一步工作部署,使学生干部工作目的性更加明确。

1、大会由团委老师主持召开,要求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参加。部门例会由各部门负责人或副部主持召开,要求各部门全体成员必须参加。

2、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缺席。如需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

3、全体成员必须认真遵守例会秩序。

4、例会上全体成员应按照会议进程,积极发表自己观点和意见。

5、学生会成员必须对每次例会内容作认真记录,学习部一月检查一次所有部门新成员的会议记录本。

三、值班制度

1、学期开始,由办公室根据全体成员课程安排情况,合理安排团委值班表。

2、值班人员由多人搭配构成,以便于相互交流和学习。

3、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接待来访者、整理办公室、处理应急事件(如不能解决,需向部长或者主席团汇报)等事务。

4、值班人员需明确值班工作内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值班工作。

5、值班人员需按照值班时间进行值班,如需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

四、请假制度

1、请假原因

(1)公假:因班级上课、参与校或系级活动而请假;

(2)事假:因个人私事而请假;

(3)病假:因个人身体状况不好而请假。

2、请假类型

(1)例会请假:例会迟到或早退3次按一次事假处理;请假(事假和病假)2次按一次旷会处理;

(2)活动请假:学生会全体活动应该积极参与,请假(事假和病假)2次按一次旷活动处理;

(3)值班请假:学生会成员需严格按照值班时间进行值班,请假(事假和病假)2次按一次旷值班处理。

干事须提前向部长请假,说明请假原因以及补班具体时间(补班时间须在一周以内),部长准假后及时告知办公室负责人请假情况,包括请假人姓名、请假原因、补班时间、请假证明(公假证明或病假证明以及请假时的消息截图,含发请假消息的时间),办公室如实在值班考勤记录本上登记,若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班,按旷值班处理。

3、请假流程

干事向部长请假,副部级以上向主席团请假,主席团向老师请假。经上级批准后,请假有效。之后,各部门负责人需告知办公室请假人员具体情况。

4、请假注意事项

(1)病假须提供病例或处方证明,公假需提供调课通知截图或活动通知证明;

(2)须提前完成请假手续,否则按照旷工处理;

(3)请假(事假和病假)2次按一次旷工处理。学生会成员旷会、旷值班和旷活动累计两次以上(包含2次),部长级以上成员给予扣除聘书或开除处罚,干事给予取消其升职机会或开除处罚。

五、活动流程及考勤制度

学生会各部门须按时按质按量开展活动所需完成工作任务。活动考察制度实行责任负责制。考察准则如下:

1、学生会各部长接到主席团的活动通知后,应及时召开部门内部会议。

2、学生会各部门在两天之内,拟出活动策划书交给主席团审核,主席团审核后交于老师审核。(策划书中要写清楚购买的物品以及经费预算,超出经费预算则由执行主席以及各个部门自行承担)

3、经审核批准后,由主席团组织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安排活动具体事项的配合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具体工作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个人,对于工作出错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办公室给予记录、交予主席团审核、并根据学生会内部考核制度予以处理。

4、每次活动的新闻稿及活动照片必须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由宣传部统编完毕。

5、活动主办部门负责填写活动申请书、活动总结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申请表、总结表、新闻稿链接以及活动照片打包成文件夹完成上交,由办公室负责审核并及时上报违规现象,交予主席团审核,并根据校学生会内部考核制度予以处理。

6、活动考勤:

(1)活动的主要负责部门提前打印活动签到表,并安排人员在活动开始前半个小时到活动地点,组织好工作人员的签到工作,到场、离场时间须如实记录;

(2)活动开始后,若无特殊情况,学生会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场。工作人员到场、离场均需签到,若没有签到或签到信息不完整,视为未到场;

(3)活动结束后,签到表交给办公室统一汇总。

六、学生会成员内部考核制度

1、考核原则

(1)针对学生会全体成员的考核制度,采用百分制。每学期对学生会所有成员考核一次。

(2)考核学生会部长级以上成员的委员会由校党委学工部和校团委构成;考核学生会干事的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部长构成。

(3)学生会副部级以上成员在考核中前几名者将颁发“优秀学生会干部”证书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后几名者将给予扣除聘书或者开除等相应的处罚。

(4)学生会干事在考核中前几名者将颁发“优秀学生会干部”证书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后几名者给予取消其升职机会或者开除等相应的处罚。

(5)学生会全体成员应该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努力工作,为校争光。

2、考核标准

(1)成绩考核: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年度违纪、课程不及格情况。

(2)工作表现考核(45分):内部考核采用月评考核,综合干事的近期工作态度、活动出勤率、积极性、贡献程度,由各部部长及主席团给予综合评分。

(3)例会、值班表现考核(20分):根据例会、值班考勤结果及过程中表现情况,由各部部长及主席团给予综合评分。

(4)综合表现考核(25分):根据态度、责任心、积极性、主动性、创新度、贡献度、公关礼仪、个人素质、个人形象、工作效率等十项准则进行综合考评。

(5)部门内部互评考核(10分):每个人根据自己对校学生会成员的认识和表现,采用无记名形式给所有成员进行打分,最高分为10分,最低分为1分,由主席团和各部部长进行统分。

 
校址:安徽省亳州市汤王大道2266号 联系电话:0558-5367171,5367120 邮编:236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