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升旗仪式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03 浏览次数: 86



各系:

为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学生集体主义精神,不断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经学院研究决定,本学期继续举行升旗仪式。现就本学期升旗仪式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升旗仪式时间安排

1.第一组:生物与化学工程系。升旗时间:3月5日;5月14日。

2.第二组:电子与信息工程系。升旗时间:3月12日;5月21日。

3.第三组:美术系。升旗时间:3月19日;5月28日。

4.第四组:外语系。升旗时间:3月26日;6月4日。

5.第五组:经济与管理系。升旗时间:4月2日;6月11日。

6.第六组:体育系。升旗时间:4月9日;6月25日

7.第七组:音乐系。升旗时间:4月16日;

8.第八组:中文与传媒系。升旗时间:4月23日。

9.第九组:教育系。升旗时间:5月7日。

二、升旗仪式程序

1.检查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出席升旗仪式情况。

2.整队。

3.奏国歌、升旗。

4.学生代表国旗下讲话。

5.系领导讲话。

三、相关要求

1.升旗仪式时,各系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都要参加,不准缺席。

2.各系学生发言稿要提前准备,须经系党总支书记签字审查后才可发言,并将纸质和电子稿分别报送至院团委,电子稿发送邮箱:2788546461@qq.com.

3.各系对升旗仪式要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指定专人负责主持升旗仪式,院团委、学生处组织检查,对不认真准备的系科给予通报批评。

4.各系要充分利用升旗契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5.因特殊情况不能举行升旗仪式,须提前向学校请示。

  

  

                共青团亳州学院委员会 

2018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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