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升旗仪式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3-24 浏览次数: 44



各系(部):
  为加强学生爱国教育,增强学生集体主义精神,不断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经学校研究决定,本学期开始定期举行升旗仪式。现就本学期升旗仪式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升旗仪式时间安排
1.第一组:教育系。升旗时间:3月30日;6月1日。
2.第二组:中文与传媒系。升旗时间:4月7日;6月8日。
3.第三组:外语系。升旗时间:4月13日;6月15日。
4.第四组:经济与管理系。升旗时间:4月20日;6月23日。
5.第五组:体育系。升旗时间:4月27日;6月29日。
6.第六组:电子与信息工程系。升旗时间:5月4日;7月6日。
7.第七组:生物与化学工程系。升旗时间:5月11日;7月13日。
8.第八组:音乐系。升旗时间:5月18日。
9.第九组:美术系。升旗时间:5月25日。
二、升旗仪式程序
1.检查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参加升旗仪式情况。
2.整队。
3.奏国歌、升旗。
4.国旗下学生代表讲话。
5.系(部)领导讲话。
三、要求
1.升旗仪式时,系(部)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都要参加,不准缺席。
2.系(部)学生发言稿要提前准备,要经系(部)党总支书记签字审查后才可发言并将纸质和电子稿分别报送至校团委,电子稿发送邮箱:66918638@qq.com.
3.各系(部)对升旗仪式要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校团委、学生处组织检查。对马虎从事的系(部)给予通报批评。各系(部)要指定专人负责主持升旗仪式。
4.各系(部)要充分利用之机,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强对学生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5.因特殊情况不能升旗仪式,要提前向学校请示。
 
 
 

                    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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