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部学习贯彻《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
发布时间: 2016-04-15   浏览次数: 3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2016413日下午,思政部在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张慧芳领学了《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会上,张慧芳详细解读了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 使大家全面、系统地了解了新修订的两部法律中有关办学方针、教育基本制度、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法律责任等内容,特别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第六条:“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教育基本内容进行了充实完善,突出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加了“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三项重点任务,规定了教育的总体价值取向,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张慧芳要求思政教师要认真领会新修订的法律精神。作为培养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课程,思政课教师要切实承担起教育者的社会责任,在教学中探索各种有效的途径,在课堂上有意识地将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的培养贯穿到每一节课程的教学中,在实践环节中创设情景,使大学生的责任心在参与中慢慢滋养,加强对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