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功能型配制酒开发与应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研究中心)于2023年经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筹建,依托单位为亳州学院。工程研究中心紧密结合食品科学与工程安徽省高峰培育学科建设,围绕安徽省绿色食品产业和生命健康产业发展方向,针对安徽省白酒、中药等产业改造提升的迫切需求,积极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重点开展功能型配制酒的创新研究、核心技术攻关、关键工艺研究、重要装备研制和新产品创制。通过着力突破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中的关键技术瓶颈,促进白酒、中药产业技术升级,推动我省功能型配制酒产品开发与应用推广,为我省白酒、中药产业健康发展注入新动力。依据《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及“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需求,现启动2025年度工程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申请工作,欢迎相关单位科研人员踊跃申报。具体如下:
一、资助方向:
围绕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需求,将2025年开放课题项目资助的研究范畴定为以下五个方向:
方向一 功能型配制酒药食同源原料功能因子提取与分离纯化工艺技术创新
方向二 功能型配制酒产品开发及功能研究
方向三 功能型配制酒活性成分功能机理研究
方向四 功能型配制酒生产过程危害因子检测及产品质量安全监控
方向五 功能型配制酒功能因子生物合成技术研究与开发
二、申请时间
申请书受理时间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4日(以收到时间为准)。
三、申请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在职科研工作者,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题目需与通知中的研究方向密切相关。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有2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推荐。
3.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研究中心关于开放课题选题的有关规定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工程研究中心提出申请。
4.开放课题须与工程研究中心固定人员作为联系人联合申报,即项目合作成员之一需为工程研究中心固定人员。
5.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工程研究中心开放课题,主持或参与合计不超过2项。
6.鼓励引导学生参与项目研究,校内人员申报课题,原则上项目组成员中至少包含一名本科学生。
7.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均应遵守《亳州学院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管理办法(修订)》(校科研〔2024〕7号)。不得以已获立项、结项完成的、相同或类似选题及申报内容重复申报项目;不得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将对方作为项目组成员,不得冒充项目组成员签字。
四、申请与评审
1.根据本年度重点资助方向,按照要求填写《安徽省功能型配制酒开发与应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课题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盖章后,一式三份(A4双面印制胶装)寄交本工程研究中心,电子版发送至2021110002@bzuu.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单位+姓名+开放课题名称”。
2.本工程研究中心收到开放课题项目申请书后,经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资助。
五、立项数与资助经费
2025年度开放课题共6项,其中重点项目1项,课题资助经费6万元/项;一般项目5项,课题资助经费4万元/项。经费使用须遵守亳州学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采用报账制,不对外拨款。项目研究支出由工程研究中心审批,项目负责人凭发票由工程研究中心合作成员通过亳州学院财务系统报账。立项后第一年可使用课题资助经费的50%,第二年可使用剩余的50%。
项目组在接到立项通知后7日内需完成计划任务书的填写,经所在单位盖章后提交工程研究中心,接受工程研究中心的检查和监督,计划任务书将作为结题的依据。
六、结题要求
1.开放课题研究成果所有权为安徽省功能型配制酒开发与应用工程研究中心与申请人员所在单位共享,所有知识产权未经双方同意不可转让第三方。申报课题相关内容所有权不清晰的不得申报。所有成果须有工程研究中心固定成员为参与人,除须标注“安徽省功能型配制酒开发与应用工程研究中心”(Supported by Anhui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for Development and Application of Functional Blended Liquor)和开放课题项目编号外,应将“安徽省功能型配制酒开发与应用工程研究中心”作为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其中专利的第一完成单位为亳州学院,否则项目研究成果不予认可。项目结题验收时,成果支撑材料需提交工程研究中心归档。
2.申报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执行时间以项目下达时间为准。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允许延期一次,期限不超过1年。未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如课题被“中止”或“撤项”,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3.结题标准:项目负责人应于项目中期向工程研究中心提交《安徽省功能型配制酒开发与应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课题项目中期报告》。项目研究期满,须在1个月内报送《安徽省功能型配制酒开发与应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课题项目结题报告》。
(1)重点项目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予以结项:
①参与制定和发布省级地方标准1项、发表SCI/EI收录论文1篇、受理国家发明专利1项。
②形成1项新产品及企业生产标准、发表SCI/EI收录论文1篇、受理国家发明专利1项。
③完成技术成果产业化1项或通过科技成果鉴定(评价)1项、发表SCI/EI收录论文1篇、受理国家发明专利1项。
④发表SCI/EI收录论文2篇、受理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发表SCI/EI收录论文1篇、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受理国家发明专利1项。
(2)一般项目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予以结项:
①参与制定和发布省级地方标准1项、发表SCI/EI收录论文1篇或受理国家发明专利1项。
②形成1项新产品及企业生产标准、发表SCI/EI收录论文1篇或受理国家发明专利1项。
③完成技术成果产业化1项或通过科技成果鉴定(评价)1项、发表SCI/EI收录论文1篇或受理国家发明专利1项。
④发表SCI/EI收录论文1篇、受理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受理国家发明专利1项。
所有成果均需与申报的研究课题相关。
5.成果使用要求:工程研究中心开放课题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由工程研究中心与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共享,申请人所属单位成果鉴定、报奖应先征得工程研究中心同意或认可,并在其材料中明确注明“由安徽省功能型配制酒开发与应用工程研究中心(亳州学院)开放课题资助(课题编号)”,并将复制本送交工程研究中心。
七、联系方式(材料接收)
邮寄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亳州学院安徽省功能型配制酒开发与应用工程研究中心,邮编:236800。
联系人:许先猛
联系电话:15385278118
E-mail:2021110002@bzu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