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张大勇等5名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根据《亳州学院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字〔2022〕22号)等制度规定,受院党委组织部委托,并经学院研究同意,决定对张大勇等5名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现将有关审计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及时间范围
序号 | 姓名 | 现任职务 | 原任职务 | 任职期间 | 备注 |
1 | 张大勇 | 中文与传媒系党总支副书记、主任 | 原中文与传媒系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主持党总支工作 | 2019年9月—2023年6月 | 离任审计 |
2 | 谢启平 | 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 中文与传媒系主任 | 2019年9月—2023年6月 | 离任审计 |
3 | 国春鼎 | 体育系党总支书记 | —— | 2019年3月—至今 | 任中审计 |
4 | 武守江 | 体育系党总支副书记、主任 | —— | 2019年3月—至今 | 任中审计 |
5 | 杨松涛 | 音乐系副主任(主持工作) | —— | 2020年11月—至今 | 任中审计 |
审计的时间范围为内管干部的任职期间,必要时可以延伸到以前任职期间。
二、审计工作时间
2024年6月15日—7月20日
三、审计工作地点
勤政楼2041室。
四、审计组工作纪律
(一)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1.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2.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3.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4.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1.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2.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3.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4.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5.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6.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7.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8.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审计期间,如有对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方面情况的反映,请与审计组联系。同时,欢迎广大教职工对审计组的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组联系电话: 5310310;
审计组电子邮箱:bzxydwxcb@163.com
审计监督电话:5367061
特此公示。
中共亳州学院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