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自学考试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 2014-12-19 浏览次数: 68

 

 

一、自学考试基本情况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我省自学考试制度启动于1983年,正式实施开始于1984年。30年来,安徽的自学考试同全国一样,不断创新发展,先后经历了学历教育的补偿阶段、高等教育补充阶段以及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阶段,培养了大批高素质人才,据统计,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目前开考86个专业(其中本科53个)共培养本专科毕业生332362人(其中本科138479人)。人才培养层次从单一的专科,发展到专科、本科、独立本科以及部分非学历证书考试,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对多种人才培养的需求,为推进我省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我省自学考试现行政策

(一)一年三次(516610日报10月自考、816910日报次年1月自考、11161210日报次年4月自考)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网站(zk.ah163.net)完成报考、教材订购并使用工行、农行或建行网银网上支付。

(二)考场设置在设区市,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在安徽招生考试网(www.ahzsks.cn)查询考点、考场和座位号。

(三)考生取得的合格成绩全省通用,省内无须转考。去省外继续考试或从省外转入的考生应按规定办理省际间转考手续。

(四)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肄业生和退学生)可按《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免考。

(五)考生通过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设计或论文等)后,于5月中旬或11月中旬到市考办办理毕业申请。按照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可以申请授予相应学位,具体要求,考生可在申请毕业前一年咨询相应主考院校。毕业2年内落实了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办理《就业报到证》。

三、我省自学考试的改革举措思路

(一)以《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的出台为标志,我省自学考试进一步加强了与其他高等教育形式的互通互认,为接受其他高等教育的学生参加自学考试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实惠。

(二)以新开一批适用新型专业为标志,我省加大了专业结构的调整力度,针对高职中职需求,开设对口自考本专科专业,加大实践考核比重,注重培养动手能力,为在校生参加自考高层次学历的学习提供了广泛机会和可能。今后,将在更多的专业增加实践性课程的比例,并实行以选修课替代英语、高等数学的政策。

(三)以试点建立学习服务中心为标志,我省自考在加强学习服务平台建设、注重学习过程监管、实行多元考核方式、推行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了努力和探索,今后将继续强力推进。

(四)以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考试通知单网上查询为标志,加大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建立网络考务管理平台和考生服务平台,进一步方便基层和考生,逐步实现考生网上办理转考、免考、毕业受理与审核、成绩信息查询等基本业务。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汤王大道2266号 联系电话:0558-5367121 亳州学院继续教育中心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