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22】16号亳州学院关于印发《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jwadmin发布时间:2022-05-31浏览次数:1571

 各院():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导精神和教育厅关于安排好期末教学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试时间安排

1.2022610日前,完成本学期所有课程的教学任务和考查课考查。

2.2022612日至20日为考试时间,其中612日至15日为校级统考,616日至20日为院(系)统考。

3.各院(系)根据需要,每天可安排四场考试,具体时间段为08:00——09:4010:00——11:4014:00——15:4016:00——17:40

(二)考试相关要求

1.校级统考

校级统考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协调,各院(系)具体实施,学校组织巡考。各院(系)在考试前一天到教务处领取校统考科目试卷;考试结束后,以院(系)为单位整理好试卷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科目

层次

61208:00-09:40

大学英语

21(四)本科

61214:00-15:40

大学英语

21(二)专升本、

20(四)本科

13日—15

思政类科目统考(具体见马院考试安排表)

2019级五年制学生考试课程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科目

层次

61208:00-09:40

语文

19级(五年制)

61214:00-15:40

小学教育概论

19级(五年制)

61308:00-09:40

数学

19级(五年制)

61314:00-15:40

小学课程与教学论

19级(五年制)

61408:00-09:40

英语

19级(五年制)

61414:00-15:40

思政类科目统考

19级(五年制)

2.院(系)统考

各院(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确定考试科目,科学安排本院(系)考试日程,组织实施考试。考试按年级分层次进行,避免交叉。各院(系)根据考试结束时间组织学生分批次离校。

3.命题、试卷及阅卷要求

考试命题按照学校试卷命题统一规范执行。试卷按照给定的统一模版进行编排。61日前各院(系)完成试卷命题和审核工作,交送试卷命题统计汇总表及电子版试卷到教务科。阅卷及试卷整理装订按照统一规范要求执行。

4.考试纪律

各院(系)要切实加强考风考纪教育,通过警示语、班级群消息、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考风考纪宣传。各院(系)在考试期间要妥善安排期末考务的各项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巡考力量,发现考试违规违纪现象及时报告处理。

5.缓考与成绩评定

学生申请缓()考必须填写《亳州学院学生课程缓(免)考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院(系)主任和教务处审核同意后交教务科备案;同时学生必须在教务系统中填写个人“缓考申请”,缓考申请必须于69日前办理完成,逾期原则上不再接受申请。

63日前,任课老师公布学生平时成绩。考试结束后,各院(系)认真组织相关教师进行流水阅卷。任课教师必须在2022628日前完成阅卷、做好试卷分析与教学总结。整理规范的试卷连同记分册(包括平时成绩记录材料)交院(系)检查后保存。71日前将学生的课程总评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6.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1)严格遵守学校有关防疫要求。考场必须全程保持通风和空气流通,每个考场考生之间保持一定安全距离,监考教师和考生均需佩戴口罩。

2)在考场中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的考生,应及时报告,并按照学校有关防疫要求进行处理。

3)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尽快疏散考生,减少人员聚集。

二、学生评教与教学质量考核

(一)学生评教

61日前完成学生评教工作。各院(系)应加强宣传,引导每个学生端正态度,要求全体学生都要参与评教并客观公正的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做出评价。

(二)教学质量考核

各院系按照《亳州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校教〔202232号)的要求,完成2021-2022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于628日前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三、实践教学工作安排

(一)期末实验实训课程专项检查工作

2022611日至13日,组织本学期实验实训课程专项检查。各院(系)对本学期开设的实验实训课程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本学期实验项目的开出情况,实验指导教师登录亳州学院实验室管理系统,将本学期开设的实验课及实验项目录入实验室管理系统。学校组织重点抽查,具体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

(二)实验室教学任务安排

各院(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充分考虑实验室的利用效率,提前做好下学期实验室教学任务安排。

(三)毕业生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

详见《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毕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校教20228号)。

     四、期末教学检查与材料归档

各院(系)应按照教学基本规范的标准与要求,整理好本学期的教学运行文件、试卷、教研室材料、教师业务档案以及实验室使用记录、仪器设备使用及维修记录、实验(实训)报告、实践考核材料等各类教学档案材料。

各院(系)按要求完成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并撰写院(系)教学工作总结,总结应着重突出教育教学改革的特色做法和取得的成果,尤其是在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教学创新改革探索方面取得的成绩、开展的活动等。教学工作总结于628日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五、社会扩招学生工作安排

社会扩招学生期末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六、下学期教学工作安排

(一)课程安排

1.下学期课程安排应分别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如需要变动课程的应向教务处提交《专业计划变更审批表》)执行。各院(系)需将专业教学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整输入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处组织审查,并纳入院(系)考评管理。

2.双肩挑教师任课要按照《关于学校党政管理干部、专职辅导员、教辅人员兼课规定》确定课时量和任教课程。专职辅导员兼课必须经学生处审批。管理人员周一上午、周一至周五下午七八节课,原则上不安排授课任务。

3.各院(系)在排课时要注意周一至周五课程安排的均衡性。每周三下午除学校同意的特殊情况外,不得安排教学任务。

4.下学期校级公共选修课和大学体育课由学生在暑假期间按规定时间登陆教务系统进行网上选课,选课后至开学第一周之内可以自行退、改,开学第一周结束后不得再退、改选修课程。教师开设公选课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并提交纸质申请及相关材料到教务科。校级公共选修课统一安排在每周四下午78节,其他课程不得占用此时间段排课。大学体育课程除自然班体育课之外,其他均应排在下午。

艺术、体育俱乐部安排另行通知。

(二)重修、补考及补修安排

专科及以上层次的课程开学后安排一次补考,补考不过者随下一年级跟班重修。转专业同学需要补修转入专业第一学期的未修课程。2019级五年制小学教育中职段课程实行补考制,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第二周周末补考。


教务处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