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jwadmin发布时间:2020-09-09浏览次数:912

院(相关部门

实习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践教学重要环节之一。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2021届毕业生将在20202021学年开展实习工作。为圆满完成实习工作任务,现就2021届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亳州学院2021届毕业生实习指导委员会

任:张立驰

副主任:李迎春

员:江  浩 包根胜 王振华 谢启平 张大勇 张  

     李建春 王俊凯 谢英剑 杨松涛 吕用印  王衍芳

    王文建  葛永斌  张伟伟 武守江 国春鼎 蒲顺昌

        向  敏  何华明  杨保良 曹 坤 李  彬 王  琦  赵克全 

        陈夫进  谢  东  郭仪权

各教学系成立系主任(院长)为组长的实习指导委员会。

二、宣传与动员

系要分专业召开毕业实习动员会,向同学们阐明毕业实习的目的与意义、实习内容、实习要求、成绩评定、实习纪律以及安全等事项,并注意做好防疫工作。指导教师务必重视毕业实习同学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杜绝实习工作安全隐患。

2021届毕业生概况

2021届毕业生预计2773人,本科专业(四年制)预计854人,本科专业(两年制)预计790人,师范类专科专业毕业生预计757人,非师范类专科专业毕业生预计372人。

四、毕业实习

(一)实习安排

1.非师范专业实习

非师范类本科毕业实习时间为第八学期非师范类专科顶岗实习时间为一学年,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0921日至20211月22日,根据各专业特点,要求实习岗位对口。

第二阶段:202131日至20216月18日,集中和分散自主相结合方式。学生可以根据就业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原实习单位继续实习或自主联系单位继续实习。

2.师范专业实习时间

第一阶段:本科(四年制)教师教育专业在第7学期实习专科(三年制)教师教育专业在第6学期实习,实习以集中为主。实习时间202131日至20216月18日。

(二)实习工作要求

按照《亳州学院学生顶岗(毕业)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和《亳州学院非师范专业实习暂行规定》,作如下要求:

1.指导教师

①实行校内外结合的“双导师制”,根据各系实际学生人数情况,原则上校内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不得超过15人,校外指导教师由实习单位安排。

②校内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的实习管理工作。

③建议实习指导和顶岗挂职锻炼相结合,管理按照《亳州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校人字〔2012〕20号)文件执行。

2.实习过程与实习质量管理

①教学系管理要求

各系组织安排指导教师对实习工作进行检查,一般每月一次。

组织编印实习简报,整个实习期间至少编印两期。实习简报的内容尽量覆盖全系各专业的实习工作。

②校内指导教师监控要求

校内指导教师积极利用实习管理系统对实习生进行监控,及时审阅学生实习联系书(确定实习单位)、实习计划书(确定实习岗位),批阅学生实习志(学生每周至少完成一遍实习志),解决实习学生实习过程中的难题,联络、协调实习生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实习生认真完成实习工作任务。

③对实习生的基本要求

实习生遵守学校实习规定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严格按规程操作,确保安全。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包括:实习联系书填写(确定实习单位)、实习计划书填写(确定实习岗位)、实习志和实习报告的撰写。

更换实习单位要征得实习单位和校指导教师的同意,离开前要有实习单位的实习鉴定。

3.实习成绩的评定

实习管理系统中已设定,自动计算,计算的权重是:考勤成绩(占20%)+志成绩(占20%)+总结成绩(20%+鉴定成绩(占40%)

实习成绩按四个等级来记录:优秀(100-90),良好(89-75),及格(74-60),不及格(60分以下)。

五、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202092日至920

系安排、落实实习点;落实安全教育、实习系统使用培训等。各系召开实习动员会,并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相关

教务处

2020921日至2021122

第一阶段

1.927日前系整理、汇总毕业生实习相关信息。缴送实习计划、指导教师名单、集中实习点信息等

2.本科(四年制)教师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专科非教师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按照实习计划,认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指导教师加强检查指导

各指导教师、相关系、教务处

202131日至2021618

第二阶段

1. 专科教师教育类毕业生继续实习

2. 专科教师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实习。

3. 非教师教育类本科专业毕业生实习

4. 本科(两年制)教师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实习。

5. 毕业生办理申请教师资格有关手续。

各指导教师、相关系、教务处

2021619日—26

完成毕业实习鉴定、返校,专业实习成绩鉴定,提交实习材料等事宜。

系、教务处

六、其他

系成立实习指导委员会,明确本系实习工作具体联络人,并报教务处备案,以便后续工作开展。

系负责安排落实每位学生的校内指导教师、实习单位,报教务处备案。并组织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学习实习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教育,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亳州学院

                                                    202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