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jwadmin发布时间:2016-08-29浏览次数:2634

各系、相关处(室):

  实习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践教学重要环节之一。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2017届毕业生将在2016-2017学年开展实习工作。为圆满完成实习工作任务,现就2017届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亳州学院2017届实习指导委员会
  主  任:张立驰
  副主任:丁 凌  周 明  李长花  刘 可
  成  员:方兴武  包根胜 王振华 胡利华 蔡洪勇  张 良 王俊凯 谢英剑  刘红洲
       杨松涛  吕用印 王衍芳 邵国泉 葛永斌  江 浩 张伟伟 武守江 国春鼎
      徐玉松  齐新广  曹 坤 何华明 王 琦  杨保良 赵克全 王文建 汤 纯
  各教学系成立系实习指导委员会。
  二、2017届毕业生概况
  2017届毕业生预计1922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预计1154人,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预计768人。
  三、毕业顶岗实习
  (一)实习安排
  1.非师范专业实习
  非师范顶岗实习时间为一学年,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年8月28日至2017年1月13日,根据各专业特点,要求实习岗位对口,实习地点主要是亳州及周边地区,相对集中。
  第二阶段: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6月16日,集中和分散自主相结合方式。学生可以根据就业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原实习单位继续实习或自主联系单位继续实习。
  2.师范专业实习时间
  第一阶段:教育系(学前教育专业、初等教育专业)在第5学期实习,实习时间从2016年8月28日至2017年1月13日(整个学期),全部集中实习,不得分散。第6学期回校上课,上原专业课程方案第5学期的课。
  第二阶段:其他系(其他师范类专业)在第6学期实习,实习以集中为主。实习时间从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6月16日。
  (二)实习工作要求
  按照《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顶岗(毕业)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和《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非师范专业实习暂行规定》,作如下要求:
  1.指导教师
  ①实行校内外结合的“双导师制”,根据各系实际学生人数情况,原则上校内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不得超过15人,校外指导教师由实习单位安排。
  ②校内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的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③建议实习指导和顶岗挂职锻炼相结合,管理按照《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校人字[2012]20号文件执行)。
  2.实习过程与实习质量管理
  ①教学系管理要求
  各系组织安排指导教师对实习工作进行检查,一般每月不超过一次(对较分散的实习点进行巡查)。
  组织编印实习简报,整个实习期间至少编印两期。实习简报的内容尽量覆盖全系各专业的实习工作。
  ②校内指导教师监控要求
  校内指导教师积极利用实习管理系统对实习生进行监控,及时审阅学生实习联系书(确定实习单位)、实习计划书(确定实习岗位),批阅学生实习日志(学生每周至少完成一遍实习日志),解决实习学生实习过程中的难题,联络、协调实习生实习过程中的管理问题,督促实习生认真完成实习工作任务。
  ③对实习生的基本要求
  实习生遵守学校实习规定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严格按规程操作,确保安全。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包括:实习联系书填写(确定实习单位)、实习计划书填写(确定实习岗位)、实习日志和实习报告的撰写。
  更换实习单位要征得实习单位和校指导教师的同意,离开前要有实习单位的实习鉴定。
  3.实习成绩的评定
  实习管理系统中已设定,自动计算,计算的权重是:收获成绩(占40%)+纪律成绩(占20%)+日志成绩(占20%)+鉴定成绩(占20%)
  实习成绩按四个等级来记录:优秀(100-90),良好(89-75),及格(74-60),不及格(60分以下)。
  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
  根据《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修订)》,作如下要求:
  1.指导教师
  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由实习指导教师兼任。毕业设计过程性管理在管理系统中完成。
  2.毕业设计范围
  非师范专业可以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由各系确定毕业设计范围,教务处备案。如:调研报告、毕业设计与创作、毕业演出等,专科阶段不提倡做毕业论文。
  师范专业毕业生做“课程教学设计”,主要完成:某一节课的教学设计、说课稿、教学课件和课堂教学视频实录。
  3.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成绩按五个等级评定:优秀(100-90),良好(89-80),中等(79-79),及格(69-60),不及格(60分以下)
  五、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2016年5月
讨论、确定工作方案
教务处
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8月28日
相关系联系实习点、安排实习生、指导教师。相关系确定各系实习指导委员组织,交教务处备案。
相关系
2016年8月29日至9月10日
学生回校,各系部安排、落实实习点;落实安全教育、实习系统使用培训等。各系召开实习动员会,并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相关系
教务处
2016年9月11日
全部进驻实习点,开始实习。
相关系
2016年9月18日
各系部整理、汇总毕业生实习相关信息。缴送实习计划、指导教师名单、集中实习点信息等。
相关系、教务处
2016年9月21日至2017年1月13日
第一阶段
1.按照实习计划,认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指导教师加强检查指导;
2.此阶段,非师范毕业生确定毕业设计题目,开始毕业设计。教育系师范毕业生完成毕业设计。
各指导教师、相关系、教务处
2017年2月13日至2月24日
1.非师范毕业生返校,总结前一阶段实习工作,办理转段实习有关手续,毕业设计中期检查。
2.教育系实习生返校上课,缴送相关实习材料
3.师范专业毕业生,办理申请教师资格有关手续。
4.毕业生毕业清考(除教育系)
各指导教师、相关系、教务处
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6月16日
第二阶段
1.非师范毕业生继续实习,期间完成毕业设计。
2.其他系师范毕业生开始实习。
各指导教师、相关系、教务处
2017年6月(具体时间节点另行通知)
完成毕业实习鉴定、返校,专业实习(论文)成绩鉴定,提交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等事宜。
各系、教务处
  六、其他
  1.教师资格申请
  2017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12级五年制除外)。具体考试信息官方发布平台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名是网上报名、考试组织工作由国家教育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不组织。(2015年下半年笔试考试报名公告在8月下旬发布,面试报名公告在11月中下旬发布)
  2.各教学系责任
  各系成立实习指导委员会,明确本系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具体联络人,并报教务处备案,以便后续工作开展。
  各系负责安排落实每位学生的校内指导教师、实习单位,报教务处备案。并组织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学习实习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教育,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亳州学院教务处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