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迎春为机关党总支第四党支部全体党员上党课
 发布时间:2019-01-02   浏览次数:194



12月28日下午,在机关党总支第四党支部党员活动室,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李迎春同志为支部全体党员上了一堂题为《加强纪律修养 严守党纪党规》生动的精彩的党课。



李迎春从党内法规的内涵、颁布党内法规的重大意义、几部党内重要法规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党内法规的关键四个方面,阐述了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用生动的典型案例讲述了共产党员遵纪守纪、担当作为的重要意义。

李迎春指出,《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党内法规还有《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她从我党历史经验的必然传承、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观念的必然要求、新形势下保护干部的重要举措三个方面深刻论述了加强党内法规建设的重大意义。

她指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全文8条281个字,可以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紧扣廉政主题,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全党树立了一条道德高线和行为的高标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纪严于法,开列了六类“负面清单”为全党划出了“什么事不能做”的行为底线,强调他律,解决乱作为的问题;《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六种问责情形,剑指为官乱象,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划出了“什么事必须做”的责任界限,强化责任担当,解决不作为的问题。

李迎春要求,我们学习党内法规的主要目的不是死记硬背条款,而是通过学习,要让其融汇于心,融入到自身的“血液”中,增强纪律意识,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行动。每位党员必须全面学习党章,增强党的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增强规矩意识;坚持廉洁自律,增强宗旨意识;敢于担当作为,增强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