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木兰讲堂”走进亳州学院

发布者:工会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03-06浏览次数:40

202436午,院工会、院妇委会邀请亳州市妇联副主席夏萍来校为女教职工作专题报告。院妇委会主任、院团委副书记时楠主持报告会

报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发展全局高度,就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深化了党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律性认识,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妇女儿童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报告介绍了我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提出和确立。通过典型案例,解读了生育手术须经妇女本人同意、拓宽性骚扰维权渠道、明确住宿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媒体有义务客观适度报道涉妇女事件、人身安全保护令再“升级”、限制生育不得作为聘用条件、不得因产假降低女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婚姻登记机关应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女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共同记名权等新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亮点。

报告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大量案例,作了深入浅出的辅导和生动解读,让我院女教职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重要论述、我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有了进一步的理解。

亳州学院80余位女职工代表聆听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