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亳州学院第一届二次两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工会委员会发布时间:2020-04-23浏览次数:144

各代表团:

为做好学校一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进一步提高两代会提案质量,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谋全校发展大计,推进我校高质量发展,现将提案征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提案的总体要求

按照《亳州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规定》(校

党字〔2020〕27 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提案征集时间

2020年4月25日-2020年5月15日(下午18时)。

三、提案征集要求

1.征集优秀提案是两代会的一项重要职能。两代会代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职尽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撰写提案要真实反映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意见诉求,保证提案的科学性、可行性、针对性。

2.按照“一事一案”的要求,必须由一位正式代表提出,两名(含两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形成提案方为有效提案。提案人、附议人必须亲自签名。非两代会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提出提案,也不能作为提案的附议人,其意见或建议应当通过正式代表向两代会提出。

3.提案应包括案由(题目)、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解决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有可操作性)等内容。提案观点要清晰,言之有据,分析清楚,建议具体,书写工整。

4.两代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两代会提案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两代会代表履行职责、积极参政议政,共谋学校发展大计的重要形式。请各代表团、各分工会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好落实好提案征集工作。

四、提案征集范围

见《亳州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规定》(校

党字〔2020〕27 号)中第四章第十一条“立案”的要求。

五、提案的递交

代表可通过各代表团递交提案,经代表团团长审阅签字后交一届二次两代会提案组(校勤政楼2008室)。除提交纸质版外,请同时提交电子版(3241432591@qq.com )。联系人:赵立春,联系电话:5367061。

六、提案的审理

代表提出的提案由两代会提案工作组根据《亳州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确定是否立案。对符合提案要求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对不符合立案要求但具有积极意义的提案,作为建议送达相关部门和单位参考。

根据《亳州学院教代会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办法(试行)》(校工会〔2020〕5 号)有关规定,学校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将进行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等工作。

特别说明:《亳州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规定》、《亳州学院教代会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办法(试行)》文件,请从校工会网页的“民主建设”栏下载学习;《亳州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请从校工会网页的“下载专区”栏下载。

  

  

亳州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