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二级单位分工会的通知

发布者:工会委员会发布时间:2019-05-22浏览次数:955

关于建立二级单位分工会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单位:

为了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加强学校工会组织建设,完善工会组织构架,不断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依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等规定,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建立我校二级单位分工会,成立二级工会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工会的职责

(一)参与讨论本单位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工作、管理改革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协助党政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积极协助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三)按照有关规定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评议领导干部;

(四)对本单位教职工的聘任、考核、奖惩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和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六)积极开展工会的宣传教育、文化体育、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等方面的各项活动;

(七)通过多种形式对本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完成学校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二级工会的组建原则及管理体制

成立各教学院系分工会,机关第一、第二、第三分工会。二级工会受学校工会和所在党总支双重领导。

三、二级工会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

二级工会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其中设主席1人,委员和主席分别经选举产生。其中男性、女性委员各不少于1名。

二级工会委员会从组建开始为第一届,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后须换届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

四、二级工会委员会的组建程序

(一)提出候选人名单,主席建议人选由二级工会所在党总支推荐,经报本单位党总支和校工会审批、商组织部同意后参加选举。选举工作由各党总支负责组织,学校工会负责指导协调。

(二)选举,召开工会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二级工会委员会。选举必须实行差额选举,实际参加选举人数达到应参加选举人数2/3以上,且赞成票达到半数以上选举方为有效,选举结果应在会上公布。

(三)二级工会委员会产生后,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等额)主席。分工会主席人选由本单位党总支与校工会协商提名。

(四)二级工会委员会的委员除主席外,可根据需要设生活福利和民主管理委员、青年和文体活动委员等。

(五)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的选举结果,须报校工会审批。

五、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

(一)所属单位在职的工会会员。

(二)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参政、议事能力;

(四)热心工会和公益工作,甘于奉献,清正廉洁,有一定的组织活动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善于倾听教职工意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在教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切实把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作为夯实工会工作基础、促进工会作用发挥的重要着力点,把成立分工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新一届工会组织要坚持党的领导,积极开展各项工会活动,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努力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

(三)各相关单位须于2019630日之前完成分工会组建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分工会第一届工会委员候选人提名的请示(式样)

  1. 关于××分工会第一届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式样)

  3.各分工会会员人数和选举委员数



                       中共亳州学院委员会

                                                         2019521









附件1

关于院系、机关处室第一届分工会委员候选人提名的请示

(样式)

校工会 :

经党总支研究,确定提名××等同志为××院(系)新一届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为分工会主席候选人,××××为分工会委员候选人。

妥否,请批








  ××单位分工会(筹)

年  月  日










附件2


关于成立××分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样式)


亳州学院工会委员会: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根据《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投票选举产生了××分工会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同志当选为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其中    同志当选为分工会主席。

特此报告,请予批复。









xxx分工会委员会

年   月    日







附件3

各分工会会员人数和选举委员数

分工会名称

会员数

(人)

选举委员数

(人)

选举主席

(人)

备注

电子与信息工程系

42

3

1


教育系

42

3

1


外语系

43

3

1


中文与传媒系

40

3

1


经济与管理系

22

3

1


中药学院

33

3

1


生物与食品工程系

25

3

1


美术系

30

3

1


体育系

24

3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1

3

1


音乐系

24

3

1


机关第一(含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室、办公室、工会、团委、学生处等及校领导5人)

47

3

1


机关第二(含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招生办、继续教育中心、校企办、后勤处、保卫处等)

46

3

1


机关第三(含图书馆、亳文化研究中心、网络信息中心、财务处)

32

3

1


注:1、行政单位“双肩挑”人员,列入机关人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