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学院关于第一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选举结果的通知

发布者:工会委员会发布时间:2019-05-22浏览次数:383

亳州学院关于第一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选举结果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单位、各院系:

亳州学院第一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并产生了亳州学院第一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亳州学院第一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有:王改凌、王文建、方兴武、包根胜、江浩、刘可、汪丽萍、李迎春、李泰、李怀志、张伟伟、张良、武守江、赵立春、戴全勇,其中李迎春同志为主任、李怀志同志为副主任。

为便于开展工作,根据相关规定,教代会执行委员会成立相应工作组。

提案工作组:赵立春(组长)、包根胜、戴全勇;

教学与科研工作组:江浩(组长)、张伟伟、王文建;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组:刘可(组长)、张良、汪丽萍

学校发展与建设工作组:李迎春(组长、兼任)、李怀志、武守江

人事与劳动保障工作组:方兴武(组长)、王改凌、李泰。


附件:亳州学院第一届教代会执委会各专门工作组工

作职责








                                     中共亳州学院委员会

                                                                                             2019521














附件:

亳州学院第一届教代会执委会专门工作组工作职责

根据《亳州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特制定各专门工作组工作职责。

一、提案工作组工作职责

1.负责代表提案的征集、整理、立案和教职工意见的收集工作;

2.负责提案、意见的分办和督办工作;

3.负责提案办理情况的反馈和报告工作;

4.负责提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5.制定本工作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

6.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与科研工作组工作职责

1.参与学校专业学科建设规划的制定;

2.参与学校教学科研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和重要政策的制定;

3.对教学科研计划的实施工作进行民主监督;

4.对学校职称评聘和教学科研的评优评先等工作进行民主监督;

5.制定本工作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

6.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组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工作方案;

2.参与民主评议干部工作;

3.民主评议结果及时向教代会代表和学校领导反馈;

4.对民主评议结果的运用和落实进行民主监督;

5.制定本工作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

6.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学校发展与建设工作组工作职责

1.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和校园建设方案的制定;

2.参与学校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并进行民主监督;

3.组织代表视察学校工作,对学校建设与发展进言献策;

4.对教代会决议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制定本工作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

6.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人事与劳动保障工作组工作职责

1.参与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并进行民主监督;

2.参与校内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教职工福利方案、保险方案的

制定并进行民主监督;

3.对学校财务管理、经济活动情况进行民主监督;

4.参与教职工劳动关系争议调解工作;

5.制定本工作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

6.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