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学院财务报账流程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16-09-20浏览次数:1556

     

一、取得合法票据

(一)报销各项费用必须提供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发票必须具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并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使用有效期内;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必须有国家、省、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各单位自制的收据不能作为报销的依据。

(二)发票或收据必须注明开票日期、客户名称、经济业务内容、填制人、数量、单价、金额等。其中“客户名称”必须填写“ 亳州学院”。填制凭据字迹清晰、书写规范,大小写金额要相符,金额不得涂改,若记载的内容有错误,应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后必须由出具单位在更正处加盖公章,如金额出现错误不得更正,只能重开。假发票、空白发票和填写不规范的发票,不予报销。

(三)发票或收据自开票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按程序报销;超过一年的发票或收据原则上不予报销。

(四)发放个人劳务费、酬金等需填写《劳务报酬发放表》,报销前需携带电子版发放表和审批过的纸质发放表,先进行个人所得税扣缴,程序完善后方可到财务处报账。

二、整理粘贴票据

(一)票据分类。对于集中较多的票据按照内容进行分类,如办公费、电话费、设备维修费、资料费、交通费、设备购置费等,填写《亳州学院报销凭证封面》,按照类别分别粘贴,并汇总金额和票据张数。其中差旅费支出,应单独填写《亳州学院差旅费报销单》,此单据只反映出差期间发生的车船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发生的会务费、培训费等不在此单据上填写。

注:符合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要求的,要在差旅报销单上注清公务卡支出金额、时间,或在报销凭证后面附公务卡刷卡小票。

(二)准备粘贴单。如报销票据较少时,将胶水涂抹在票据左侧正面之后直接粘贴在报销单上;如报销所附票据较多时,可另附纸张,但所附纸张要与报销凭封面一样大小。将票据按下图样式整理齐后,将胶水涂抹在票据左侧背面,沿着所附粘贴纸的上边依次均匀排开横向粘贴(如下图:此种粘贴方法称为“鱼鳞式”),且应避免将票据贴出粘贴单外。粘贴票据要左对齐,不要将票据集中在粘贴纸中间粘贴,以免造成中间厚,四周薄,使凭证装订起来不整齐,达不到档案保存要求;

如图:靠装订线右侧,自左至右沿上边以鱼鳞式粘贴票据,要求每张票据均保证贴在粘贴单上,不得以票贴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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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票据大小不一样,可以在同一张粘贴单上按照先大后小的顺序粘贴;票据比较多时可使用多张粘贴单;

(四)对于比粘贴单大的票据或其他附件,也应沿装订线粘贴,超出部分可以按照粘贴纸大小折叠在粘贴范围之内,不准裁剪票据。

注:如果不会粘贴发票,请到财务处咨询。

三、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签字

(一)各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原始单据,必须有经办人在发票上签字。

(二)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项目购置,应先有领导审批的购置报告,然后交到后勤管理处(招标办)按照招标采购程序办理;采购事项完成后,经办人凭发票、合同、验收单等材料按程序签批后到财务办理转账支付。验收单所列相关人员分别签字,发票上经办人签字。

(三)办公用品及耗材等其他商品购置,按照《亳州学院关于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使用的通知》办理,发票或报销单上由经办人、验收人和负责人签字。

四、经费支出审批规定

(一)每项经费报销时必须有单位“一支笔”审批,具体参照《亳州学院财务支出管理办法》执行;

(二)审批人审批时务必注明费用开支经费计划和项目名称;

(三)经费计划具体参照《关于下达年度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

五、会计审核报销

经办人员完成以上述手续之后,到财务处(勤政楼2062室)办理转账支付。为方便大家报账,提高工作效率,财务处分别设置了对外转账、个人转账、公务卡报销三个票据存放盒,请报销人员对应登记并将票据放在对应的盒中。

注:严格执行《亳州学院公务卡报销管理实施细则》,财务处不设现金报账。

六、财务报账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冬令时)或14:3017:00(夏令时);每天17:00以后进行账务核对,网上财政平台申请,不再对外办理业务;111月每月月末28日至次月2日对当月业务结账,不对外办理业务;每年年末最后一周对当年业务结账(具体时间以财务处通知为准),不对外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