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皖文旅秘〔2023〕122号
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省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安徽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厅将开展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现就推荐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深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切实提升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水平,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二、 认定标准
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将严格按认定标准开展,关注代表性传承人技能艺能、传承实践等相关情况,重视部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下简称“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中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空缺、队伍老化等问题,着力加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梯队建设。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一)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二)长期从事该项非遗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传承的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传承实践累计15年以上;
(三)在所从事的非遗相关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四)在该项非遗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五)户籍在本省或长期居住和工作在该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流布地区的居民。
(六)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认定为该项目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三、 推荐申报范围
推荐申报相关工作要突出目标导向,稳慎认定、优中选优、循序渐进;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部分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中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空缺、队伍老化等问题,侧重考虑从目前没有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总体年龄较大的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中推荐申报。
仅从事非遗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得认定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四、 推荐申报名额
各市、省有关单位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名额按因素赋权测算。赋权指标包括:所在地、单位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数、没有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数、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平均年龄超过 80岁的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数;权重分别为:30%、40%、30%。 测算结果(见附件1)作为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省有关单位推荐申报名额上限。
五、推荐申报材料
(一)推荐函。主要包括:1.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省有关单位对推荐申报工作总体情况简要说明;2.推荐申报名单(见附件2);3.已正式公布的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文件(含名单)。
如果存在推荐申报人选身份证件姓名与公布的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姓名不一致等特殊情况,应注明并说明原因。
(二)推荐申报表。推荐申报表电子版可在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告通知”栏下载(见附件3)。
(三)推荐申报片。具体要求见附件4。
推荐申报材料应突出申报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授徒传艺和掌握核心技能艺能情况,确保真实准确,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参评资格。
六、 推荐申报程序
(一)提出推荐人选。符合条件的个人向各市、省直管县(市)文化和旅游局、省有关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项目所在地文化和旅游局应当审核并逐级上报。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省有关单位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公示后确定推荐人选。
(二)提交正式文件。各推荐单位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提交正式文件,包括:推荐函;每位推荐人选的推荐申报表、推荐申报片等材料电子版,统一拷贝至U 盘或移动硬盘,于2023年9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与纸质版材料一并邮寄至省非遗保护中心保护部。
(三)材料复核。省文化和旅游厅对收到的材料进行复核。符合要求的,进入评审程序;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组织实施,将具有广泛群众基础、掌握精湛技艺的人选推荐出来,推动建设一支能够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非遗赓续传承的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
(二)以传承为中心,严格标准程序。着眼非遗的有效传承,注重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审慎推荐申报,不断完善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的梯次构成、覆盖范围。要坚持标准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人员遴选、推荐评审等工作,确保推荐人选符合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资格条件。严格履行申报、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科学合理安排各阶段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效优质完成申报工作。
(三)坚持人民立场,加强指导帮扶。要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贯彻推荐申报工作始终,坚持为民服务、节俭办事原则,因地制宜采取针对性措施。在材料填报、申报片制作等方面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的指导和服务,对存在困难的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予以支持帮助,保障推荐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四)严守纪律规矩,自觉接受监督。各级、各单位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杜绝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省非遗保护中心
联系电话:0551-62815267
地 址:合肥市安庆路268号
特此通知。
附件:
1. 各市及省有关单位推荐申报名额上限测算表(分送)
2. 市(省有关单位)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名单
3. 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表
4. 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片制作要求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6月19日
附件1
各市及省有关单位推荐申报名额上限测算表
(分送)
附件2
市(省有关单位)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名单
序号 | 项目基本信息 | 代表性传承人基本信息 | 备注 | ||||||||||
项目类别 | 项目编号 | 项目 名称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入选省级名录时间 (具体到年)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累计从事该非遗项目传承实践年限 | 认定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时间(具体到年月) | 主要开展传承活动地区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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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备注中请标注属于哪种项目类型(A.目前没有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B.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总体年龄较大的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C.亟需补充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等特殊情况),此方面不做强制要求。
2.此表可扩展。
附件3
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表
项目类别: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人姓名:
推荐单位: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 月 日
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填表说明
(一)封面中“项目类别”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按省政府公布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正确填写。项目类别分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
(二)封面中“推荐单位”一栏填写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省有关单位名称。
(三)表格中“姓名”及“出生年月”均应与身份证件信息一致。如身份证件姓名与公布的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姓名不一致,请填写身份证件姓名并用括号标注公布的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姓名,如李明(李小明)。
(四)表格中“工作单位”一栏应填写政府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等官方名称,没有工作单位填写“无”。
(五)表格中“手机号码”一栏应填写申报人本人手机号码,如申报人因特殊情况无手机号码,应填写联系人手机号码,并注明联系人姓名。
(六)表格中“从事该项非遗传承实践累计年限”应减去中断该项非遗传承实践的时间。
(七)表格中“主要开展传承活动地区”应与省政府公布的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地区或单位一致。
(八)表格中“认定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时间”指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中,认定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时间,以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布文件时间为准。
(九)表格中“个人简历”一栏,按照时间顺序简要填写申报人的学习、工作及与该项目有关的学艺、实践经历等情况。
(十)表格中“传承谱系或师承脉络情况”应从申报人开始至少上溯三代填写师承授徒情况,包括至少三代传承谱系情况(注明师徒关系)、每代传承人掌握该项目核心知识和技能艺能情况、每代传承人同门人员简要情况等。
(十一)表格中“授徒传艺情况”需简要介绍申报人徒弟情况,包括其徒弟掌握该项目核心知识、艺能技能以及开展传艺活动等情况,如有再传徒弟,一并简要介绍。
二、注意事项
(一)申报表应填写电子版本。提交纸质版本时,签字(盖章)部分应由本人亲笔填写并捺印指纹,签字、盖章部分不得复印或印刷。
(二)提供的照片资料以表格中“照片”一栏为模板填写,共需提交10张彩色照片,每张照片按模板填写为独立一页,10张照片页按顺序一并附在申报表最后。照片页可根据示例扩展。提交纸质版本时,照片可直接打印(彩色)在照片页上,也可粘贴在照片页上。
(三)表格空间不足的部分可自行扩展,但应注意格式规范完整。
(四)若某一部分内容需提供证明或说明材料,可另附附件,但应在相关栏目中标注“详见附件”等字样,每个栏目添加附件不超过10页。
姓 名 |
| 性 别 |
| 2寸彩照 | |||||||
民 族 |
| 出生年月 (以身份证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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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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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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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 (是/否) |
|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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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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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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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该项非遗 传承实践累计年限 |
| 认定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时间(具体到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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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开展传承 活动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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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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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谱系或师承脉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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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徒传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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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项目知识、核心技艺情况 及相关成就 | (相关证明材料可附件) | ||||||||||
开展公益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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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该项目保护 所做的其他贡献 | (包括展演、宣传、调查研究及持有有关实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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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反映申报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照片需提交10张,以此栏为模板填写,10张照片按顺序整理,附在最后)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号码: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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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声明及授权书 | 本人申请作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志愿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履行代表性传承人相关义务,并同意省文化和旅游厅无偿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推广。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文化和旅游局,省有关单位专家组推荐意见 | (从技能艺能特点和水平、代表性和影响力、师承和授徒传艺情况等方面对申报人进行评价,提出针对性推荐意见,200字左右)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市文化和旅游局,省有关单位专家组名单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单位 | 联系电话 | 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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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和旅游局,省有关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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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相关证明材料、照片页等从此页开始依次附后)
附件4
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传承人推荐申报片制作要求
一、技术要求
(一)时长:5分钟内。
(二)推荐申报片须配中文字幕(字体形式不限),字幕须加在遮幅里,不能影响画面内容。建议使用普通话配音。
二、内容要求
(一)视频内容应包括传承人的基本状况,如生活环境、师承经历、在传承该非遗代表性项目中的作用、所具有的能力、授徒传艺情况等;动态表现传承人在非遗项目传承中的状态,如表演过程、技艺流程、活动经过等;代表性作品和成果可适当表现。
(二)影像内容应真实。
三、版权要求
提交的申报片须是专为本次申报制作的视频文件,作品中使用的镜头要原创或有完整的版权。省文化和旅游厅可无偿使用申报片进行宣传、推广。
四、建议标准
(一)格式:AVI/MPEG/MOV。
(二)视频分辨率:1920*1080。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 2023年6月19日印发 |
初校:李晓亚 终校:李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