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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本科课程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rscadmin发布时间:2019-09-30浏览次数:438

各院(系)、相关单位: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教师上岗制度,提高教学质量与水平,根据《亳州学院本科课程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暂行)》(校人〔20191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凡符合《亳州学院本科课程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暂行)》(校人〔201916号)“资格条件”的在职教师(含2019年新引进的参加了岗前培训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

二、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108日—1010日,申请人填写《亳州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硕(博)士学位证书、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主讲本科课程教案(选某一学期某一课程)。

2.院(系)考核:1011日—1020日,各院(系)向教务处提交《亳州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情况汇总表》,经教务处审核后,向相关院(系)提供需接受主讲教师复查人员名单,各院(系)组织听课,并对申请人的德、能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形成考核意见,将汇总表和其他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

3.资格复查:1021日—1025日,主讲教师资格复查小组对需接受主讲教师资格复查人员进行复查,并提供复查结论。

4.专家委员会评议:1026日—1031日,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对被认定教师进行审核和认定。

5.公示:111日—115日,人事处把主讲教师资格初步认定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定,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三、注意事项

1.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是保障本科教学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相关档案资料也是学校评建重点检查的项目之一。各院(系)应高度重视,成立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人员为奇数。组长:院(系)行政负责人,成员:4--6名高级职称教师,负责做好审查、考核等工作。

2.多课头授课教师以某一科认定,跨系授课的由本人所在院(系)认定,只授外系课程的则由课程所属院(系)认定。

3.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可直接填写申请表格备案,免去听课等审查手续,但必须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4. 2019年新进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申请主讲教师资格,听课考核由学校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负责,于1015日前完成。

5.各院(系)于1020日前向人事处报送纸质申请表、汇总表均需加盖院(系)公章和相关证明材料,汇总表需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徐晓丹)。

特此通知。

附件:1.亳州学院本科课程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docx

2.亳州学院本科课程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情况汇总表.docx

  

  

亳州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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