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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自然科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rscadmin发布时间:2017-09-30浏览次数:139

转发《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自然科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系、部:

现将省教育厅《转发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自然科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20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有关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时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送材料:系部党政联席会议记录,申报材料(需带原件审核)。

2.报送时间:2017107日下午530前,逾期不予接收。

3.报送地点:校勤政楼2002办公室。

注:有关表格可从组织人事部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自然科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亳州学院组织人事部

2017930




关于开展2017年度自然科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科人秘〔2017489

各市、省直管县科技局、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04号)要求,结合我省自然科研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实际,现将今年自然科研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省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科研管理、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实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省科技厅、省人事厅《安徽省自然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皖科人〔200528号)、《安徽省自然科研实验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皖科人〔200529号)申报自然科研系列研究员、副研究员、自然科研高级实验师职称。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市人社局或省直厅局人事部门委托评审函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1A3纸打印)一式30份;直接(破格)申报人员还应填写《直接申报(破格)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2)一式2份。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3)、《单位公示证明》(附件4)各1份。

5、《业务自传》1份,内容必须如实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专业成果、社会和经济效益等,一般在2000字左右,并需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6、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文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验盖章)。对申报人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工作不相符的,须提交接受本专业的继续教育证明。

7、任现职后所承担的项目任务书、发表的论文、论著原件。论文、论著的内容与申报专业应相同或相近。

8、近期免冠1寸、2寸照片各1张。

9、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300元,考试答辩费每人100元。

三、申报时间、地点安排

(一)请各单位务必于1010日至12日将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送省政务服务中心(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三楼5号大厅省科技厅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并缴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不符合规定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面试答辩初步定于11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20121231日至20171231日为申报高级职称基本任职年限)。

(二)专业技术人才在申报自然科研系列职称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必备条件;用人单位结合专业技术岗位需要,在岗位设置、聘任专业技术人员时自主确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条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学习可作为继续教育内容,凡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者,可一次性折算登记继续教育学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登记45学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的每个模块登记15学时。

(三)申报晋升研究员资格和直接(破格)晋升研究员、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由省自然科研职评办组织的业务理论面试答辩。其中,直接(破格)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及市(厅)人社(事)部门同意后,送省自然科研系列职评办初审,并统一报省人社厅审核批准后发布方能参加面试答辩。中直单位委托评审,需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

(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皖人发〔200130号文件执行,其中,继续教育公需课目按照皖人社秘〔201537号、皖专技协办〔20171号执行。

(五)严格执行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申报人员须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3)。用人单位需对申报人员有关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出具公示证明(附件4)。

(六)民营科技企业自然科研系列评审取得的职称,在申报自然科研系列社会化评审职称时,降一级别使用,无需重新换发社会化评审职称证书。

联系电话:0551-62652302(人事处),62999803(科技厅窗口)。



安徽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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