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人事处岗位职责

发布者:rscadmin发布时间:2018-01-09浏览次数:3649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制定并实施全院人事、人才工作规划。主要完成院内各单位的编制核定、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人才引进与培养、薪酬福利管理、社会保险服务、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管理服务、人事信息统计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院人事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人事工作计划,健全学院人事管理制度。

2.负责学院机构设置、编制和岗位管理工作。

3.负责学院人才引进、人员招聘工作。

4.负责学院各类事业编制人员的接收、调动、人事档案转接、退休、考核、奖惩、人事调查、统计报表等人事管理工作。

5.负责学院各类非事业编制人员的管理工作。

6.负责人才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7.负责人才项目的申报组织、推荐评审、管理考核工作。

8.负责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的组织实施工作,工勤人员考级晋级工作。

9.负责教职工的岗前培训培养、学历学位层次提升及教师资格认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10.负责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管理、客座和名誉教授等聘任工作。

11.负责教师的出国任教和留学等项目的选拔推荐、院内审批、管理服务工作。

12.负责各级各类优秀人才的选拔、管理及培养培训。

13.协同工会、财务处做好伤、残、亡教职工及遗属的抚恤工作。

14.负责教职工考勤和年度考核、评优及奖惩的组织实施工作。

15.负责学院收入分配政策的调研、制定和执行。

16.负责学院教职工的薪酬管理、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全院教职工的津贴、福利、绩效分配工作。

17.负责人才年报、工资年报统计上报工作。

18.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