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亳州学院关于2026年度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和专业测试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6-08 浏览次数:870

根据《亳州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将笔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

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及专业测试人选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和心理健康测试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66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亳州学院南湖校区(安徽省亳州市经济开发区汤王大道2266号)勤政楼第六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网上报名上传的各类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包括:

1.诚信承诺书。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中共党员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证书的,提供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如就业推荐表等)。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人员,提供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或高校工作经历证明。

7.因具有相应职称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提供职称证书。

资格审核完毕后原件现场归还,复印件留存备查。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26622日下午5:30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四)心理健康测评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于资格复审当天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测评。考生参加心理测试时,应携带手机并保证手机电量充足。

三、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时间

2026627日(周六)。

(二)专业测试地点

亳州学院南湖校区(安徽省亳州市经济开发区汤王大道2266号)。

(三)专业测试要求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按专业测试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四、有关事宜

(一)体检考察、拟聘公示等后续信息,将在亳州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查询、查阅。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招聘公告》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558-5367110

监督举报电话:0558-5367061


附件:笔试成绩及专业测试人选名单



亳州学院           

20266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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